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徐家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徐家汇街道辖区内售后公房地面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安装防火分割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经营者(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等);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6、其他要求: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家汇街道辖区内售后公房地面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安装防火分割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街道拟为辖区内84个售后公房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安装防火分割。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5、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6、预算金额:900823元(国库资金: 900823元;自筹资金:0元)   7、最高投标限价:900822元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审核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30-11:30点,下午14:00-16:00点(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3、投标单位需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527995334@qq.com 进行报名资料审核。   邮件内容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本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上午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15室。   3、竞争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投标文件(3份);   (2)盖章版电子投标文件1份(pdf格式,存入U盘或电子光盘中)。注: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15室。   3、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北京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徐家汇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88号   联系人: 鲍老师   电  话: 021-34199790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15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1-6335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