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SX2026-DLGK-C0064-B00/1-001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SX2026-DLGK-C0064-B00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 地 址: 阳泉市城区北大街38号联系方式:03532030858供应商(乙方):山西尚御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长风西街丽景苑8号楼2号底商联系方式:1763583227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主要标的数量:12主要标的单价:135557.41合同金额: 162.66889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阳泉市北大街、南大街、南庄路食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6年食堂劳务项目合同签章---.pdf26年食堂劳务项目合同签章---.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合同编号:HT-SX2026-DLGK-C0064-B00/1-001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乙方:山西尚御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9日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乙方:山西尚御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T-SX2026-DLGK-C0064-B00/1-001乙方在2026年9月22日由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组织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中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保障干部职工日常三餐伙食供应、外卖食品服务,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菜品烹饪制作加工、厨房设施保管使用、食堂人员管理、物资食材验收保管,环境卫生清扫及甲方应提供的与食堂服务相关的工作。

二、服务地点、时间(一)服务地点:阳泉市城区北大街38号食堂,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9号食堂,阳泉市城区南大街南庄路2号食堂。(二)服务时间:一年(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三、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具体内容:1、负责为甲方三处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及管理,保障工作期间日常早、中、晚三餐服务。2、为甲方提供本单位职工的外卖食品加工制作及公务接待就餐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服务人员临时加班工作,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服务任务。3、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设施保管使用、食堂人员管理、物资食材保管存储,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清扫等。4、乙方应每周制定下周食谱报甲方管理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需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甲方选择。5、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二)服务要求:1、乙方选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卫生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3、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更换需提前报备并经得甲方同意,甲方可随时核对乙方派驻的管理及服务人员,甲方若查实因人员缺少,影响服务质量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按照投标报价表的标准扣除当期所缺人员对应天数的服务费用。4、乙方服务人员上岗期间,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照规定着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做到穿戴整洁、待人文明、服务热情。5、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年龄W20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有相关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服务专业的基本知识、业务技能、相关资质及丰富经验。6、乙方配备的项目经理需为专属专职任职,工作驻地固定为本3服务项目所属食堂,严禁擅自兼职其他外单位职务,不得未经报备擅自离岗、脱岗,保障食堂运营期间岗位值守到位。(三)安全要求1、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职工食堂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2、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解决。3、乙方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水、电、气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特别是每日做好灶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食堂安全运行。4、乙方严格遵守厨具、炊具、炉具、电器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规定放置,搞好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5、乙方需保障食堂全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达标,按规范频次对所有功能区域开展消杀作业,消杀覆盖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鼠、蚊、蝇、蟑螂等“四害”的常态化防治与灭杀。

四、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陆仟陆佰捌拾捌元玖角贰分(小写):¥1626688.92元.4

五、服务费用的支付:乙方服务费由甲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对上月服务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要求及程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各期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因乙方原因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六、业务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百分制考核,由甲方食堂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服务管理、菜肴质量、厨房管理、清洁卫生等进行考核和测评。服务考核验收标准:满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分数90分以上,提醒乙方应加强管理;每月考核80分至90分,对乙方进行警告,要求乙方进行及时整改,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监督;每月考核70分至80分,扣除当月5%服务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每月考核60分至70分,要求立即整改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报告,扣除当月10%服务费用;每月考核不足60分,扣除当月20%服务费用,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更换项目经理。若两次综合考评分达不到60分,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1、在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甲方违约,依据本合同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并赔偿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甲方要5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公函、电报、传真----下同),对方接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问题。如不同意,提出中止或变更合同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5、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并且乙方应按照违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内容;2、服务期间负责业务考核及验收工作;3、对于乙方违反本项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对未提供服务的未付费用不再支付。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2、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用工要符合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3、乙方为甲方所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任何的经济、6法律纠纷及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乙方应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全部服务人员工作服装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配备,服务人员的住宿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必要餐食。6、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应由乙方负责的火灾、水灾、食品安全等事故,乙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7、若乙方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造成甲方员工或他人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赔偿责任。8、甲方提出更换服务人员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人员安排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合格的服务人员,否则按照应更换人员人数和迟延天数扣除乙方服务费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中标单位用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事项及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10、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7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

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过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公司存档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2)采购文件;(3)投标响应文件;(4)投标(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涛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9月29日2026年9月29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