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1008HT000014
二、合同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货物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无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联系方式:0951-3957508供应商(乙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联系方式:1346959511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紫光;型号:D3811G3S主要标的数量:2主要标的单价:4952元合同金额: 0.990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地点:银川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货物采购合同.pdf货物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YG2026058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货物采购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乙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9月30日宁夏银川市签订地点:采购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法定代表人:李英社会信用代码:12640000455250129P乙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黎强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K4F94A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明细1.产品清单及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台式计算机计算机品牌:紫光计算机型号:D3811G3s操作系统品牌: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型号:麒麟操作系统V10流式软件品牌:永中流式软件型号:永中Office2024专业版办公软件V12版式软件品牌:永中版式软件型号:永中OFD版式办公软件V3.0杀毒软件品牌:奇安信杀毒软件型号:奇安信-通用套4952.0029904.00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玖仟玖佰零肆元整第1页2.硬件产品核心参数名称技术参数要求品牌紫光CPU飞腾腾锐D3000内存12GB硬盘256GBSSD+1TBHDD显卡集成显卡显示设备23.8寸
二、工期、合同价款及结算1.工期本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并完成软件安装、终端部署、外设适配等。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的三年。2.合同价款时(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9904.00元(大写:玖仟玖佰零肆元整)。(2)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采购、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者不可预见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合同价款支付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与乙方结算。(1)乙方按照采购合同中的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规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规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2)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信息:户名: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00235490第2页(3)上述账号信息应与宁夏政府采购平台登记的账号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三、货物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是采用标准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货物数量、质量及性能与合同指标相一致。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满足合同要求,并满足用户单位日常办公的性能,乙方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交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向甲方提出验货申请,甲方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依照本项目商文件中相关规定,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进行供货。供货当天交货标准按照产品清单及分项报价表、硬件产品核心参数进行收货,验收标准按合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15个工作日。7.乙方交付货物时应保证货物完整完好。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共同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第3页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货物在质保期内,甲方发现并证实货物或零部件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所享售后服务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甲方在发现需要质保的情形后,应在不晚于质保期结束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相关质保服务,按本合同前述各项条款规定收货确认。乙方逾期未完成或未达到质保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质保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10.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软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由此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人工工资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L1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均具备相应的官方授权资格。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硬件、软件及配套服务均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具备官方授权资格、授权范围不符、授权期限不足或存在其他权利第4页瑕疵,或因其提供的硬件、软件及配套服务引发第三方权利主张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以及本合同中的技术规格、标准、响应和承诺。如无国家另行约定相关标准,遵从此约定执行。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约定的所有服务事项及内容。3.乙方应组织人员、提供设备,配合甲方验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直至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4.乙方完成服务,由收货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产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在5日内进行返工。
五、纠纷处理方法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按时向甲方提供货物,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质量、型号、规格的,乙方应当免费予以更换。经2次更换后产品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生效、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第5页2.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即应为履行合同进行筹划、准备,不能以合同签订时间较迟为由迟延履行合同义务。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以下为签署项无正文)甲方(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乙方(盖章):庚子科技(宁夏)有限查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吴国(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王瑞联系人:翟云云签订日期:2026年9月30日签订日期:2026.9联系电话:0951-3957508联系电话:18295597326A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