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10-08 20:32:39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投标登记开始时间2026-10-09 00:00:00投标登记结束时间2026-10-10 23:59:59竞价开始时间2026-10-12 0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6-10-13 00:00:00设置降价幅度 设置延迟报价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2、采购方式:邀请3、采购单位: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4、采购单位地址:静宁县红寺镇

二、标段概况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标段概算(元)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001001施工228020.0000

三、竞价规则1. 竞价时间:2026-10-12 00:00:00 —— 2026-10-13 00:00:002. 是否延迟报价:否3.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否

四、资格条件【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001】:资格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技术要求【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001】:技术名称:施工方案技术要求:根据本项目编写施工方案

六、异常低价审查标准无

七、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相应平台https://gxpt.ggzyjy.gansu.gov.cn/NewAccounts注册后方可投标;

八、投标登记、资格技术审核时间投标登记时间:2026-10-09 00:00:00 至 2026-10-10 23:59:59资格技术审核截止时间:2026-10-12 00:00:0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 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永和联系电话:19993329027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 招标文件.pdf公告.pdf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邀请文件采购编号:GSYX2026YG-010采购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邀请人须知第四章、建设内容第五章招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格式第七章、邀请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GSYX2026YG-010

二、招标内容:项目位于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埂子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硬化巷道13条1900平方米,总长760米,均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巷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路面同宽2.5米,路面结构采用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路拱横坡为2%,路面标准荷载BZZ-100,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三、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1、预算金额:22.80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1.报名及资质上传:我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0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文件,投标供应商登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a)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资质上传。2.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3日00时00分00秒。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25号商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红寺镇联系人:王永和电话:19993329027代理机构: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25号商铺联系人:靳小燕联系电话:15095548900第二章邀请人须知邀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静宁县红寺镇庙河村2026年第二批巷道硬化项目2文件编号GSYX2026YG-0103采购人采购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红寺镇联系人:王永和电话:19993329027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25号商铺联系人:靳小燕电话:150955489005资金来源静宁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6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6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企业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7付款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8计划工期30日历天9联合体形式不接受10考察现场、答疑会不组织11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6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12资格审查统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邀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争性或成交资格被取消。13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天)14响应文件数量一正一副;15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邀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6纸质文件封面的标注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邀请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17响应文件的装订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与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单独密封递交。1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25号商铺)19公布媒体《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履约保证金无21分包履约不适用22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成交方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1.总则1.1定义本邀请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采购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3)“服务方”指其被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4)“邀请文件”指由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邀请文件向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2.说明1.2.1采购人就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项目。本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采购人将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供应商,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1.2.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理解邀请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邀请文件的要求填报响应文件。1.2.3采购人特别要求在供应商递交印刷的响应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Office”、wps系列软件制作。1.3.对供应商的要求1.3.1符合公告所述的资质要求。即企业资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