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等离子电切内窥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等离子电切内窥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SZB-2026CG090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等离子电切内窥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00万元,招标人为清远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等离子电切内窥镜设备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罔(001)钬激光碎石治疗机:(002)等离子电切内窥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2.3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扫描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注: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需提供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o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02等离子电切内窥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2.3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扫描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注: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需提供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0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10层23号01卡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10层23号01卡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名称与编号项目编号:QSZB-2026CG0904项目名称:钬激光碎石治疗机、等离子电切内窥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钬激光碎石治疗机):(1)预算单价(元):900,000.00;(2)数量:1台;(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包2(等离子电切内窥镜):(1)预算单价(元):80,000.00:(2)数量:1台:(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采购包)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0C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2.3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扫描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注: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需提供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2.4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现场获取地点:清远市清晟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10层23号01卡)邮箱获取地点:530281129@qq.com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清远市清晟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10层23号01卡)
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
六、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填写)(加盖供应商公章)。2.报名费可对公转账或致电索取收款二维码支付:收款单位名称:清远市清晟招标有限公司账号:4468480104001862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华茂支行转账备注:QSZB-2026CG0904报名费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中医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联系方式:0763-31262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清远市清晟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10层23号01卡联系方式:133607234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女士电话:13360723403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