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69

二、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金额1南京江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320115MA1XKU1KXA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长亭街9号俊杰大厦808407.95(总分制)4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协作机器人品牌:江平规格型号:定制数量:1套单价:2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驰、金远平、邱东蔚、陈荣梅、马耀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2、收取金额:人民币3177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联系人:环老师联系电话:025-86115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联系人:郑吉玉、张娜联系电话:025-866066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张娜电话:025-86606690

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标供应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JSZC-320000-HCAI-G2026-0069采购文件.doc《采购包1(南京江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采购包1(南京江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HuiCal汇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69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采购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

五、开标与评标8

六、定标12

七、授予合同14第三章项目需求15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9第五章合同文本7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0第一章投标邀请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09-30,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69(二)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三)预算金额:人民币450万元(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五)采购需求: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数字供应链运营实训基地建设,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的验收交付,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通用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其他资格要求(1)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提供法人授权书;(3)提供投标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三)方式:招标文件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查看;供应商须办理“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并成功提交参与确认函后,方可获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四)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09-30,13:00(北京时间)(二)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联系人:环老师联系电话:025-86115701(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联系人:郑吉玉、张娜联系电话:025-86606690(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025-866066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和标准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已纳入采购预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若计算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按人民币35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投标邀请6.1.2投标人须知6.1.3合同文本6.1.4项目需求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