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21021120260914000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BZXH-ZB-26210

四、项目名称: 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怡宁路10号联系方式: 0411-86108032供应商(乙方): 大连注安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金二街3号联系方式: 135911934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数量: 1.00单价(元): 494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选择一家服务单位为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提供燃气安全监管服务。服务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 494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2026注安汇技术服务合同(1).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委托方(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受托方(乙方):大连注安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9月17日签订地点: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项目名称: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ZXH-ZB-26210合同编号:ZAH2026-ZJ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乙方:大连注安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9月14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2026年甘井子区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实施地点:甘井子区甲方指定范围内

三、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已完成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到位一次性付清(无息)。成交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相关资料。注:1、采购人支付任何款项前,成交人应提供等额真实、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如果成交人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采购人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2、采购人支付成交人的合同项下的经费为财政资金性质,按国家有关规定,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且资金到位后,采购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项下的价款。

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肆仟元(¥:494000元)人民币。

五、服务内容包括开展全区燃气企业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用户使用安全检查、燃气安全宣传、燃气安全培训、燃气安全演练提供保障、燃气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燃气应急服务、为区住建局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工作1内容详见合同附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六、履约验收项目服务期满、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采购人依规组建履约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负责人由本单位人员担任,严格落实验收回避制度,确保验收工作公平规范。验收采取资料查阅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查阅台账资料,重点核查隐患排查台账、整改闭环资料、安全宣传记录、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确认服务内容是否完整;二是开展现场抽查,核验隐患排查真实性。aoia验收小组根据资料审核及现场核查整体情况综合判定履约情况,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全部服务履约到位、资料齐全规范、现场服务达标确定为验收合格。存在服务缺项漏项、资料缺失不实、隐患未闭环、履约不达标等问题的,确定为验收不合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服务内容、工作量需要进行增加、变更等,应当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2.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部分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导致乙方服务工作无法进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合理人、财、物损失。(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完成服务内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中:(1)燃气企业安全检查每少于1家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2)燃气用户安全检查每少于1户,支付违约金0.1万元。(3)培训每少于1期次,支付违约金0.3万元。2.燃气企业、用户投诉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发生“吃、卡、拿、要”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0.1万元。23.有证据表明,甲方受到问责确属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所致,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犬连市甘井学区住房和城乙方(盖章状连注安汇企业服务市建设局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怡宁路10号地址:大连市甘井子金二街S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涨慧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591193486开户银行:工行虹韵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帐号:3400201229800008523帐号:21250164006109102736签订地点:甘井子区住建局签订日期:2026年9月17日3附件: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序号项目需求要求1开展全区燃气企业安全检查1、全年协助区住建局对我区10家以上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不少于4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次应当安排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参与工作;2、制定每次检查工作的检查表及检查方案,检查内容主要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性检查、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配置及可靠性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可靠性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符合性检查、应急预案编审情况的符合性检查、各项检查记录的合规性检查、人员岗前培训审查等;3、出具《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确认记录》。要求检查单位盖印,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4、全年完成后出具《年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即总结报告。5、现场检查需自备车辆。2开展燃气用户使用安全检查1、每个街道抽查120家燃气用户,共13个街道;2、每个月抽查行业燃气使用单位20家,包括教育、养老、工贸企业等;3、特殊时段、节假日期间抽查燃气用户20家,按全年5个重点时段,4、每组配2人,自备车辆,出具检查记录;5、为甲方定期通报提供数据支持。3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提供宣传材料、物资等;1、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提供宣传材料、物资等;2、服务周期内,策划两次燃气安全宣传活动,一次为4月份,一次为10月份,提供活动方案;3、提供燃气安全宣传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传单、条幅和拱门等;4、活动结束进行总结装订成册,提供物资结算单;5、燃气安全宣传,燃气安全宣传月、国庆、春节燃气安全宣传图片、视频(1分钟之内);4燃气安全培训为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提供讲师、培训材料、物资等;服务周期,完成14次培训,以街道为单位进行13次,以行业管理部门为单位进行1次,培训结束进行总结装订成册备查(约200人)5为开展燃气安全演练提供保障,服务周期内,协助组织开展1次燃气综合应急演练。为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提供保障;服务周期内,协助组织开展1次燃气综合应急演练,包括:1、提供演练文本,包括《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报告》等文本材料。2、提供演练导演、现场工作人员等;3、按规模提供演练相关物资等;序号项目需求要求6《甘井子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按《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等法律法规变化及人员变化等,修订《甘井子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应急服务按区住建局要求参与燃气事故调查、突发事件处置等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燃气行业专家)如确认为燃气引起的突发事件,根据需要每次应安排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专家(要求必须在市局专家库内,有相关工作经验)参与工作,出具专家意见。8为区住建局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派驻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燃气安全相关工作。9★其他要求现场检查需自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