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6-22570

二、合同名称:2026年-2028年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代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2570

四、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代理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19812333342供应商(乙方):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526291334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代理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22570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预算: ¥9000.0项目地点: 丁卯桥路203号镇江农委大厦采购单位: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姓名: 办公室联系电话: 19812333342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9000.0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10:49委托代理协议书 (一式贰份)嘉加诚.pdf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名称:2026-2028年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人:镇江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合同编号:SJCZJZC2026050委托代理协议书嘉加诚甲方:镇江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方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降低招标采购成本,与乙方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对甲方所需的2026-2028年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委托乙方代理采购,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处理、移交和确认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负责人姓名:张晓杰,职务:无,联系电话:88877897,2.甲方向乙方提供招标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严谨性负责;如由于甲方提供的技术等条款存在明显歧视或排他性,导致质疑、投诉或败诉,甲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甲方负责审核、确认乙方拟定的招标采购文件。4.甲方可以推荐招标(采购)人代表负责监督招标采购(开标、评标、谈判、磋商、协商、询价)活动全过程。甲方推荐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评审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招标(采购)人代表必须提交甲方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书。技术复杂的项目,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招标(采购)人代表可以推荐一名技术人员进入评审现场,技术人员进入评审现场,仅协助招标(采购)人代表介绍招标采购文件的需求、技术参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发表与招标采购项目无关的言论或带有倾向性的言辞,陈述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现场。未经评审委员会,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评审现场。5.甲方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提前提交2,书面介绍材料给乙方备案(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6.甲方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负责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仅适用政府采购项目】7.甲方应当接受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也可以事前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两者选,,一):()甲方按照评标(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标(审)报告,在评审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标意见,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出具定标意见,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将由甲方承担。(√)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甲方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甲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甲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8.甲方对采购活动中须保密事项及有关国家、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9.甲方负责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项目负责人:朱海燕,职务:项目负责人,电话:133052891652.乙方将按照下列程序组织采购活动:(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2)发布公告,发售招标采购文件;(3)根据项目情况,协助甲方组织答疑会;(4)落实开评标,评审地点等有关事务;(5)依法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工作;(6)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审)报告;(7)由甲方定标的,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公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由评审委员会会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公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中标或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受理、协调与答复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其中涉及甲方提出的条款及招标采购要求,由甲方负责答复;(9)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3.如甲方提供的技术等条款存在明显歧视或排他性,乙方有权不接受委托。4.乙方对招标采购活动中须保密事项及有关国家、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相关费用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9000元,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际产生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双方约定由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具体实施乙方在甲方所有业务,因此由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出具发票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款信息:户名: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科技新城支行银行账户:1104065009200445589第四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作终止或双方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为止。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订日期:2026年9月30日签订日期:2026年9月30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