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勉县-2026-00448
二、合同名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勉县-2026-00520
四、项目名称: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审计费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小学地址:陕西省勉县周家山镇团结社区联系方式:09160000供应商(乙方):陕西巨创景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堂宏广场A区1号楼2004号联系方式:15029773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20002,000(项)¥1.00¥2,000.00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合同金额: 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24日履约地点: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审计合同.pdf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小学2026年10月07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受托单位:陕西巨创景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六年九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委托人(甲方)::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受托人(乙方):陕西巨创景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最高限价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竣工结算口编制回审核口调整其他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0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26年月24日终结。(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11:700
四、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2000.00元或1之整2.计取方式:①服务费用计算基数、计算方法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2014)88号)的规定。计费费率按照指导费率执行。3.服务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乙方提交的正式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的全部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当乙方的工作方式、方法、成果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有关规定,或工作进展情况不符合有关要求(由于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除外),甲方有权收回咨询委托书,终止服务合同。3.乙方的审计期限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处罚,并在支付服务费用时直接扣除。4.当乙方向甲方出具虚假咨询报告或与利益相关方串通,给甲方或国家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甲方认可乙方出具的咨询报告(咨询结果)后,应及时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用。6.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应及时回复、协调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具体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应为乙方创造工作条件。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职业道德的要求。2.乙方及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廉洁从洁,不得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等提出与本合同事项无关的要求。3.乙方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审咨询风险、提高咨询质量。建立档案保管制度,项目咨询结束后应将档案资料整理归档。4.乙方应及时安排充足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主动向甲方及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重大事项不得擅自做主。5.乙方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应如实反映咨询中发现的问题,不得隐匿。
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3.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委托人执贰份,受托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若一方违约,应给对方负责赔偿。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专阳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电话:单位电话:206年月日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