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勉县-2026-00449

二、合同名称:工程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勉县-2026-00519

四、项目名称: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监理费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小学地址:陕西省勉县周家山镇团结社区联系方式:09160000供应商(乙方):京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丹阳街道丹阳路166号(原208号)联系方式:1598025387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40001(项)¥4,000.00¥4,000.00达到甲方要求服务标准。合同金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履约地点: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监理合同.pdf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小学2026年10月07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监理人(全称):京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3.工程规模:依据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程量以及招标现场答疑的内容

二、服务期限监理期限:自20年8月日始,至竣工验收截止。

三、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小写:400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

四、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彭伟,注册号:51014470。现场监理代表:黄鹏、王乐。

五、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六,监理人义务6.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6.1.1监理范围包括:勉县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合同及招标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6.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开工前的有关手续。2、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制度。3、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并复核工程造价,签署付款凭证;工程竣工后,参与配合及协助工程结算价款的审查;5.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业主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或确认;6.协助、主持、审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检查承包商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审核其事故报告;7.协助业主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8.督促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并配合施工管理处的检查。9.组织承包商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督促整改,并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6.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6.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陕西省、汉中市相关的法律、法规。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支付监理费总额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40%,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6年7月31日。2.订立地点:周家山镇中心幼儿园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委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地址:地址:西汉中市台区北溪街道办事处远东大厦办公四楼301室邮政编码:税务识别号:91610702MAB3LJ1P7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泰阳(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鹏(签字)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西环路支行账号:账号:610501655000000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