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江门市殡仪馆项目编号:440701-2025-02810

一、合同编号JMJY2025-F013-1

二、合同名称江门市殡仪馆环保火化棺供应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门市殡仪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北路86号联系方式:0750-3561863供应商(乙方): 江门市群华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杜阮镇子棉管理区杜阮江杜西路 226 号联系方式:1390288488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环保火化棺A1(项)175,000.00175,000.00合同金额: 175,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1月22日履约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北路86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江门市殡仪馆2026年10月07日江门市殡仪馆环保火化棺供应服务延期补充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江门市殡仪馆供应单位(乙方):江门市群华工艺品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于2026年1月21日签订《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下称原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环保火化棺供应服务,合同期限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鉴于甲方目前正在办理新一轮“环保火化棺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为确保环保火化棺持续性供应,保证殡葬业务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原合同期限届满后延长45日,即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22日止,但如本协议延长期内,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7.5万元时,则延长期提前结束,原合同随之终止。

二、除以上条款变动外,其他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三、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原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盖章):江门市群华工艺品有限甲方(盖章):江门市殡仪馆\公司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50-3561863电话:0750-3650689开户银行:江门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井根支行账号:账号:80020000005054837签定日期:年10月5日签订地点一2A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