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单号:XJ-20261006-00002发布时间2026-10-06 09:23:02卖方: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标的分类:废金属数量:30吨所在地:重庆市县丰都县丰都县三合街道金龙街99号保证金:2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26-10-10 10:00:00标的描述 废钢筋30吨,分两次处置 标的附件 中铁大桥局八公司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废旧物资出售询价书.docx 标的详情 中铁大桥局八公司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废旧物资出售询价书编号:MBEC8-FDFW-X-2026001各潜在报价人:本单位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拟将以下废旧物资进行出售,有意购买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按本询价书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予以报价。

一、出售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6号1幢1-1、2-1、3-1、4-1、6-1号;联系人:傅航;联系电话:13271808368;电子信箱:1719061099@qq.com。

二、拟出售的废旧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 废钢筋 -吨30  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过磅磅单为准。

三、计量及乙方付款约定: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开票信息发票种类:买方报价为含增值税价格,由卖方财务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13%(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填写)。

五、买方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柴油及废旧物资区域集采供应商招募结果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FW03包件入围供应商,非FW03包件入围供应商进行报价视为作废。2.入围供应商本次报价不得高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柴油及废旧物资区域集采供应商招募结果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报价。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4.其他要求: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需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3、开户许可证4、报价表等。

六、报价文件递交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2.递交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金龙街99号中铁大桥局丰都横五路项目或1719061099@qq.com3.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时。

七、装车要求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八、合同条款及格式:(见附件2废钢材处理合同)

九、报价函及需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3、开户许可证4、报价表等。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026年10月6日附件1:报价响应文件中铁大桥局八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9标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回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函致: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我方已经仔细阅读废旧物资出售(询价编号MBEC8-FDFW-X-2026001)询价书,我方同意处理单位在询价文件中对报价人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废旧物资处理的报价,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性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作为收购废钢材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同意按处理单位的定价原则定价。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与其相一致的废钢材收购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收购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在询价截止日期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性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处理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处理单位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处理单位不一定接受最高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报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废钢材处理报价表序号物资种类规格型号单位预估数量报价合价(元)备注(1)(2)(3)=(1)×(2)1废钢筋 -吨30 1、以上报价为含13%增值税价格(税率根据实际税收政策调整);2、以上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废钢材结算数量以实际处理数量为准,出售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和数量。3、废旧物资出售价格实行浮动单价结算,单价调整方法: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1)基准价:基准价为询价开标当日(2026年10月10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重庆地区普碳废钢重废(≥6)(根据实际处理物资选择)价格为出售废旧物资的基准价。若《我的钢铁网》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时间向前顺延;一日之内有多个市场价格数据的,以平均市场价格数据为准,备注栏公布了价格的规格应以备注栏价格为准。(2)比较价:装车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重庆地区普碳废钢重废(≥6)(根据实际处理物资选择)价格为出售废旧物资的比较价。若《我的钢铁网》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时间向前顺延;若一日之内公布有多个市场价格数据的,以平均市场价格数据为准,备注栏公布了价格的规格应以备注栏价格为准。(3)我的钢铁网未公布的“典型料型”价格的确定:我的钢铁网未公布“典型料型”的基准价、比较价比照该网已公布最接近的“典型料型”的基准价、比较价进行确定。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时间: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件2:废钢材处理合同废钢材处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约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签约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施工现场废钢材收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乙方从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购买废旧钢材事宜。

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有效期截止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以续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合同内容明细1.物资种类、规格型号、预估数量、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额、含税单价、合价:序号物资种类规格型号单位预估数量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额含税单价合价(元)备注(1)(2)(3)=(2)×13%(4)=(2)+(3)(5)=(1)×(4)1废钢筋 -吨30 小计2.废旧钢材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含税单价)+(比较价-基准价)。其中,比较价、基准价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五条“废钢材处理结算单价计算方法”确定,结算单价包含装卸车费、运输费、拆解费等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买受方的利润。3.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过磅签认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4.结算完成后,双方确认无误由卖方财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税率根据实际税收政策调整)。

四、履约承诺1.签订合同后,乙方所交询价保证金(拟处理废旧物资预估金额的10%)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不足的应补缴。2.乙方对甲方现场废钢材实物了解并认真考虑,自主自愿报价购买甲方工地所有废钢材,不会反悔,否则自愿放弃回收履约保证金。3.废旧钢材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甲方不负责边角余料及废旧钢材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待处理废旧料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边角余料及废旧钢材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乙方在装车过程中遵守以下条件:装运的材料必须是处理单位指定处理的废钢材,装车不得装载其他可利用的材料,若发现装有非指定材料,按材料原价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车辆并送司法部门处理。6.废旧钢材装运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7.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边角余料及其他废旧钢材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8.乙方在废钢材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违章、路政交警检查等产生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9.废旧钢材回收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承诺,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并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立即取消乙方的回收资格。(1)乙方在成交有效期内服从甲方通知,两天之内到工地装运废钢材,不得故意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降低回收单价,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扣除5000元/次(天气、政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2)乙方到甲方工地装运废旧钢材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并遵从甲方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乙方的车辆及人员在工地内外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废旧钢材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过磅,不得在甲方规定的地点以外的地点过磅。(4)乙方不得弄虚作假,在运输车辆、称重计量器具上作弊,不得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如有发现,取消其回收资格。(5)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处理废旧钢材的过程中将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装运过磅、单据签认等工作,保障工地内道路畅通。(6)每次现场处理前,双方预估处理数量,乙方按照回收单价全额预缴回收款,最终处理完成后,多缴部分甲方足额退还给乙方。

五、废钢材处理结算单价计算方法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装车、过磅处理,废旧钢材处理价格以装车日价格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可四舍五入至元,废钢材处理款项由处理单位财务部收取。2.废钢材处理定价原则:废旧物资出售价格实行浮动单价结算。(1)基准价:基准价为询价开标当日(年月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重庆地区普碳废钢重废(≥6)(根据实际处理物资选择)价格为出售废旧物资的基准价。若《我的钢铁网》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时间向前顺延;若一日之内有多个市场价格数据的,以平均市场价格数据为准,备注栏公布了价格的规格应以备注栏价格为准。(2)比较价:装车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重庆地区普碳废钢重废(≥6)(根据实际处理物资选择)价格为出售废旧物资的比较价。若《我的钢铁网》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时间向前顺延;若一日之内公布有多个市场价格数据的,以平均市场价格数据为准,备注栏公布了价格的规格应以备注栏价格为准。(3)单价调整方法: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4)我的钢铁网未公布的“典型料型”价格的确定我的钢铁网未公布“典型料型”的基准价、比较价比照该网已公布最接近的“典型料型”的基准价、比较价进行确定。

六、结算及乙方付款约定每次现场处理前,双方预估处理数量,乙方按照回收单价全额预缴回收款,最终处理完成后,多缴部分甲方足额退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