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监理 原文链接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608004004260173) 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八师发改备〔2026〕12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河河谷水源地至石河子市第二水厂3.项目工程规模:(1)新建 5000m3钢筋混凝土压力前池。(2)新建 9.75km 饮水管线及附属设施。(3)新建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0km,低压地埋线路 0.25km,配套工程安全监测点 25 处。4.标段工程规模(1) E6608004004260173003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监理,【标段工程规模】:(1)新建5000m3钢筋混凝土压力前池。(2)新建9.75km饮水管线及附属设施。(3)10KV高压输电线路10km,低压地理线路0.25km,配套工程安全监测点25处。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4260173003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监理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平行检测等监理咨询服务)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 人, 其中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 人;机电及金属结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 人;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 人;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所有人员必须持水利部颁发岗位证书;(2)监理员不少于 4人,须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监理员为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须提供驻场服务。(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6.企业信誉:(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相关网站开标时间前10天内任意时间的网页截图)。(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1日 23时59分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时30分2.开标地点: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水利局(石河子市水利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61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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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二路7号泽众水务公司4楼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天山路44小区14栋C8号 联 系 人: 刘明星 联 系 人: 芮雯(项目负责人) 苏杭 陆月丽 电 话: 17699538222 电 话: 1320100104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