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代建服务) 原文链接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608004004260173) 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八师发改备〔2026〕12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玛纳斯河河谷水源地至石河子市第二水厂3.项目工程规模:(1)新建 5000m3钢筋混凝土压力前池。(2)新建 9.75km 饮水管线及附属设施。(3)新建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0km,低压地埋线路 0.25km,配套工程安全监测点 25 处。4.标段工程规模(1) E6608004004260173002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代建服务),【标段工程规模】:(1)新建5000m3钢筋混凝土压力前池。(2)新建9.75km饮水管线及附属设施。(3)新建10KV高压输电线路10km,低压地埋线路0.25km,配套工程安全监测点25处。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4260173002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源地至第二水厂引调水工程(代建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初设批复后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水利行业代建经验(具有委托代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水利行业施工或设计或监理或代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等(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任意时间段的网页截图;(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1日 23时59分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1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1时00分2.开标地点: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水利局(石河子市水利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61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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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二路7号泽众水务公司4楼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天山路44小区14栋C8号 联 系 人: 胡广宏 联 系 人: 芮雯(项目负责人)、宋旭平、陆月丽 电 话: 15026222426 电 话: 1813937669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