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墨玉县波斯坦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墨玉县波斯坦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30612342
五、合同编号:11N766827090202616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服务详见附件批1.0041701.641701.6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墨玉县波斯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墨玉县波斯坦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8719988881 传真:/ 地址:墨玉县依甫巴扎西路4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66827090202616603).pdf广告服务合同编号:11N766827090202616603采购单位(甲方):墨玉县波斯坦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田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服务--品牌:,设计类型:宣传栏,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铝塑板1批41701.6041701.60合同总价(元)41701.6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壹仟柒佰零壹元陆角
二、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41701.6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柒佰零壹元陆角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项目期限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3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暴雨、暴雪、地震、六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甲方: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2、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乙方:1/4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五:关于验收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七、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与甲方无关。2、由于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八、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质保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和田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附件1:鸿程广告业务单序号项目名称制作内容材质规格单位数量面积单价金额1共享职工食堂门头牌铝塑板+框架+背架13.7*1.5120.56650133642共享职工食堂门头牌卡布型材灯箱8.75*1.34111.734805630.43共享职工食堂门头牌PVC+亚克力UV3.93*1.1614.5635015964共享职工食堂1.0PVC+0.3亚克力3.51*1.214.213501473.55共享职工食堂1.0PVC+0.3亚克力2.94*1.213.533501235.56共享职工食堂1.0PVC+0.3亚克力2.6*1.7414.5235015827共享职工食堂1.0PVC+0.3亚克力0.6*1.232.163507568共享职工食堂1.0PVC+0.3亚克力0.9*0.652.73509459共享医疗服务站门头门头牌铝塑板+框架+背架7.5*1.5111.26650731910共享医疗服务站门头门头牌卡布型材灯箱7.82*1.34110.494805035.211共享医疗服务站1.0PVC+0.3亚克力4.5*1.3716.173502159.512共享医疗服务站1.0PVC+0.3亚克力0.3*0.9610.29350101.513共享医疗服务站工会驿站文化墙1.0PVC+0.3亚克力0.4*0.8平方米20.6435022414共享医疗服务站工会驿站文化墙1.0PVC+0.3亚克力0.8*1平方米10.8350280本页小计2279.9941701.6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和田市鸿程广告装饰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东路129号电话:电话:187199788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1538100920019778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