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长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01101000030610221
五、合同编号:11N010404615202615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安装服务详见附件项1.003275.13275.1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尹啟涛 联系电话:19399564574 传真:/ 地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04615202615003).pdf合同编号:11N010404615202615003采购单位(甲方):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长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巴楚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长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长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长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安装服务--服务内容:按客户要求,品牌:,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项3275.103275.10合同总价(元)3275.1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贰佰柒拾伍元壹角
二、付款方式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的银行账户。
三、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巴楚县夏马勒乡13村水泵、井盖安装服务费2.项目地点:巴楚县夏马勒乡13村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第二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具体要求1.工程总造价:3272.1元整(大写:叁仟贰佰柒拾伍元壹角元整)。2.具体维修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后需要将工程垃圾自行处理,验收时如发现工程垃圾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清理,将验收不合格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安全,如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危险,一律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影响甲方的其他设施,乙方必须按原来的状态进行复原。施工过程中要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安全,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律由乙方承担。1/24.工程保修期:此项维修工程验收受日期启三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是人为损坏的情况)一律进行免费维修,维修到甲方满意为止。5.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维修完工,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后支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30_%的违约金。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不得拖后影响甲方正常使用。4.验收合格没有问题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发票以验收日期为准30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协商无效后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楚支行账号:账号: 301234300920025473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