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4日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详情概况包号:1包内容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为基准的99% 1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 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登记(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经营办公场所,设置独立专用开标室、评标室及档案室,其中开标室、评标室须配齐电子监控设备(投标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同步提交可真实反映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实际场地及监控设备配置情况的实况照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0月4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文件购买费:0.00元获取文件地点: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如果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方式或事项:(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09:3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10:0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六、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10:00磋商地点: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采购经办人:唐老师采购人电话:023-65439078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1号楼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经办人:黄老师代理机构电话:023-60368871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八、附件 附件-供应商制作采购文件需求.docx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挂网稿).docx 免责声明: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682837114175262720 附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服务报名供应商制作采购文件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180万元,场地面积约240㎡。(二)服务内容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配置人员进行材料集约收转、集约扫描、集约编目、档案整理等工作。(三)具体需求参考立案审判阶段:材料扫描及上传、图像处理、卷宗编目等。审后阶段:对电子及纸质卷宗、材料按照法院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完成电子档案转档推送、纸质档案整理装订等工作。提供辅助软件系统,建立科学化岗位工作流转机制和职责分工。

二、采购项目二:审判场地建设工程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面积约1300㎡,工期三个月。(二)为避免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约束条件。(三)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技术要求:略3.质量要求:略(四)项目商务需求1.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2.报价要求3.质保责任4.付款方式5.结算原则6.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采购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4-

三、磋商有关说明-4-

四、磋商有关规定-5-

五、磋商保证金-5-

六、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

一、项目概况-6-

二、服务范围-6-※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

一、服务期限-10-※

二、报价要求-10-※

三、付款方式-10-※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11-

五、知识产权-11-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

二、评审标准-14-

三、无效响应-16-

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

一、磋商费用-1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

三、磋商要求-17-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

五、澄清和答疑-18-

六、签订合同-19-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

一、经济文件-23-

二、资格文件-24-

三、技术文件-29-

四、商务文件-31-

五、其他-3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入围数量(名)服务期限(年)最高限价(取费比例)备注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13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为基准的99%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登记(提供网站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经营办公场所,设置独立专用开标室、评标室及档案室,其中开标室、评标室须配齐电子监控设备(投标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同步提交可真实反映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实际场地及监控设备配置情况的实况照片)。

三、磋商有关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如果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2.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二)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30-10:00(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四)报名时间:2026年10月4日-2026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9:00-17:00(五)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41439245@qq.com(邮箱)。(“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本文件最后一页)。(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七)磋商地点: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四、磋商有关规定(一)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二)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磋商保证金无

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65439078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1号楼(二)采购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3-60368871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技术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磋商处理。※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入围数量(名)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服务采购1※

二、服务范围1.服务范围:负责采购人自主采购、政府采购除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2.采购人不向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期限内的工作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安排招标代理业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采购与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编制、报审、发布答疑补遗,接收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开标,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组织评标(评审),组织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时),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协助业主定标,向成交供应商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依法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编制采购与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供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整理归集招标(采购)过程档案等工作。2.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当遵循的其他职责。(二)服务要求1.代理机构应保持高度的工作独立性。确保代理采购各工作环节做到合法、合规、公正、专业,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与干预,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最新通知、行业标准(含执行国家及省市对招标公告媒体发布的要求);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开展采购活动。2.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服务,遵守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应密切配合、与采购人分工协作,代理机构积极做好采购工作。服务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代理机构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3.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规定,做好采购全过程的保密工作。4.代理机构应针对本项目组建合理、专业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专职,不得挂职或兼职,未经采购人同意,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采购与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均由项目组成员完成。项目组成员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现行、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法,并有丰富的采购实操经验,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提供上门咨询服务。5.提供成果文件时限要求:(1)采购(招标)前期准备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采购(招标)前期资料清单并传回采购人。(2)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及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如需)后,代理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3)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4)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中标结果,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5)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单个项目评审完毕后45日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