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新彩广告制作服务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31101000030608908

五、合同编号:11NMB13073702026210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画册图书海报彩页等宣传品印刷,图文广告设计制作详见附件个1.0044614461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金芬 联系电话:15026010500 传真:/ 地址:仓房沟田埂街5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307370202621004).pdf合同编号:11NMB1307370202621004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新彩广告制作服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新彩广告制作服务部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新彩广告制作服务部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新彩广告制作服务部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画册图书海报彩页等宣传品印刷,图文广告设计制作--增值服务: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售后,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最合适的工艺,制作时效:1-3天,原材料: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最合适的材料1个4461.004461.00合同总价(元)4461.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肆佰陆拾壹元整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已人民币支付,项目完成后30日内支付全款

三、服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设计内容的审定并提供相关标识文字。2.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3.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2.乙方须认真填写本合同附件2之报价明细表,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报价,并提出对甲方的优惠方案;1/23.乙方须为甲方出具详细、明确的设计稿,并在甲方充分确认后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加工制作;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设计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未能按时完工导致甲方时间延误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具体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乙方负责整个设计制作项目的调控;5.乙方有权获得每个具体项目的相关资料;

三、其他1.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以防止损失扩大。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不能,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应如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含2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蓝天支行账号:账号: 300208790910002211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