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EPC+O)已由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2-410572-04-01-460077,招标人为安阳鸿邺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EPC+O); 2.2建设地点:安阳市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与8号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3587.67㎡(约合50.39亩),总建筑面积45736.00㎡,主要包括三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000.00㎡(每栋厂房建筑面积13000m2),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6100.00㎡,门卫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36.00㎡,机动车停车位17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78个,机动车充电桩30套;并配套道路、硬化、给排水、电气、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15843.93万元。 2.4本次招标控制价:10537250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030000元,建安费104342500元。 2.5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工作,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6总工期(含设计):720日历天。 2.7运营期限:18年。 2.7工程质量:合格 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只能有一家。 运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项目运营风险,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整体运营(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自行承诺)。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仅限施工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3财务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4、2025年度),且三年合计有盈利。(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拟派项目部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里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截图;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里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3家。 3.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3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法人章。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8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点击“CA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手册详见登录页面的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填写联系人信息后下载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18时00分至2026年月日23时59分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ayzf的文件)。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以该文件为准。 4.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0372-33877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9时00分,开标地点(管理员操作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集中开标大厅室。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ytf)到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anyang.gov.cn/)。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鸿邺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利锋 电话:13137206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590700 监督部门: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3MB08676919 联系人:陈沛梁 电 话:18238588589 附件: 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 项目名称 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EPC+O)招标人 安阳鸿邺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锋电话:13137206888代理机构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志勇电话:13007590700代理机构邮箱 523229923@qq.com 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5日-10月7日反馈意见 意见依据(请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 反馈人联系方式 备注:根据《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本表所载反馈意见系潜在投标人基于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内容提出,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具体招标信息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附件: 预公示招标文件-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pdf
招标预告
📍 河南 💰 158439300
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项目(EPC+O)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方:安阳鸿邺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平台:安阳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0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