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来宾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江滨路箱涵与之江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材料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来宾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江滨路箱涵与之江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砂、碎石、混凝土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项目名称:来宾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江滨路箱涵与之江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来宾市兴宾区 2.3招标规模及需求:不含税控制价1663813.49 元(详见附件1)。 2.4投标有效期:60天 3.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待每批货到现场且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材料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款项的85%;工程结算审定(经甲方确认并报建设单位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款项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且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以及乙方无违约情形后无息付清。(最终以审批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许可证),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我公司招标规格要求; 4.3本次采购活动在平方网https://www.m2.com.cn/或者https://lbhx.m2.com.cn/报名。 4.4诚信要求:投标相关利益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在评标阶段若查询投标人相关利益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 4.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按清单材料所有项报全;投标人须先行在平方网上进行企业认证否则无法投标。 5.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支付 报名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需向招标人支付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300元,通过公对公转账形式转入到招标人以下账户中: 单位名称:广西来宾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来宾滨江支行2108473919100100809 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内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缴纳凭证是证明投标人已经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的唯一凭证,请在转账时备注清楚:来宾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江滨路箱涵与之江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材料招标工本服务费,备注字数受限时可简写项目名称。在报名阶段签收时弹出的小窗口处上传缴费凭证(未上传将无法审核通过及投标)。投标人员一经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申请退还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如需开具招标工本服务费请在交费当月工作日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开具发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登录平方网https://www.m2.com.cn/或者https://lbhx.m2.com.cn/注册、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递交地点:通过平方网https://www.m2.com.cn/或者https://lbhx.m2.com.cn/在线上传。 投标报价应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支付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格式参考附件2,营业执照、开户信息、招标工本费转账凭证、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等一并盖章扫描成册上传。 7.2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7.3一般纳税人查询网址:https://etax.guangxi.chinatax.gov.cn:8443/xxbg/view/zhsffw/#/query/ybnsrzgcx)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平方网https://www.m2.com.cn/或者https://lbhx.m2.com.cn/ 9.投标流程操作说明: 第 1 步 使用谷歌等浏览器进入招标平台(https://www.m2.com.cn/)登陆注册好的投标账号 第 2 步 点击“进入供应商工作台” 第 3 步 点击左侧菜单栏投标管理,在界面上方收索栏输入招标公司名称查询招标项目信息 第 4 步 找到拟参加的招标项目在截止日期前,根据平台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签收、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报价等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供应商平台投标具体操作手册或以下链接文件:https://share.pdfxd.com/share.html?id=c467581c8e2ef6ce1a3063d5f5d3775a 10.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1 商务价格分(80分)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总价(不含税)不能超出不含税招标控制价总价(1663813.49 元,超出的为无效投标)。2. 投标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者为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低投标报价总价的,每高于1%减2分。3. 最终价格分 =上述计算评分×80%。 2 技术服务分(20分) 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1. 支付方式劣于招标人的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规定的支付方式一致的得12分;支付方式优于招标人规定的支付方式的,由评标专家视情况给与相应的评分,范围为12~15分。2. 投标单位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专票的得1分,3%专票的得3分,13%专票的得5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分。3. 技术服务总分=1+2。 总得分=1+2。 11.合同模板(详见附件4) 12.投标无效的情形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投标清单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未澄清的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总投标报价超出该采购控制价的; (5)投标报价不唯一的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不一致的; (6)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涉嫌串标、围标等情形的; (7)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具有无效投标情形的; (8)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潜在投标人报价算数平均值65%的。 13.重新招标的情形 (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需要重新招标的。 14.其他 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15.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吴工 地 址:来宾市滨江北路富临滨江D栋滨江北路西128号 联系电话:0772890806 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周工 13281288871 广西来宾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