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二、供应商名称:五家渠新海兴家电维修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81101000030490667

五、合同编号:11N45775114620261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项1.001100011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联系人:沙莉 联系电话:15299986110 传真:/ 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公园西路13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51146202615601).pdf合同编号:11N457751146202615601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服务单位(乙方):五家渠新海兴家电维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五家渠新海兴家电维修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五家渠新海兴家电维修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五家渠新海兴家电维修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牌:1项11000.0011000.00合同总价(元)1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一个月内甲方以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100%合同价款。

三、服务条款1、本维修合同价格为此设备的全保价格;包括软件升级(有升级版本时)、硬件更换,人工费用等全属免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移机除外)。

四、售后服务内容:1、软件的售后服务:系统操作软件的升级(出现新的升级版本时),使用培训和咨询。2、硬件的售后服务:1.乙方维保或者维修之前,由甲乙双方如实对设备运行状态、运行时限、现场状态进行评估记录。2.乙方工作人员应和甲方协商制定的维保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来甲方要求做维保工作。乙方每次维保、维修后应向甲方说明服务内容,将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请甲方签字确认;;3.甲方如有已更换的零部件情况须提前告知乙方负责人,如因私自更换零部件及未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器损坏,不予承担维保服务;;1/34.乙方接到甲方报修后,设备维保人员按照海尔生物医疗维修标准进行维保,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讨确认后,按照双方约定结果进行处理。5.免责条款:以下情况均不属于本协议服务范围内:厂家已经或正在实施召回或损失补偿计划的;产品序列号被摘取或改动,无维保凭,;证或维保凭证不符的;对产品进行日常维护、清洁、润滑、调试、对位而产生的费用或产品故障、损坏;未经厂家授权进,;;行改动、改装、维护、修理、重置等行为,造成产品故障或损坏;电脑病毒、产品调试、软件安装或卸载引起的故障或损,;坏;未按照厂家要求进行合理维护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厂家保修范围以外的问题或损坏;装饰性及非功能性的损坏,如,;;;外观磨损、掉漆等;机器所属附件、耗材的损坏、更换,如电池、过滤器、冰箱封条等;经相关部门或机构鉴定,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因在设计或制造方面存在缺陷而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故障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故障或间,;接损失;非本服务范围内的故障产生的相关拆装费用;由于意外或人为损坏、入室抢劫、偷窃、火灾或爆炸、液体泄漏、;;侵蚀、动物或昆虫、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坏、错误使用、滥用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6.远程技术服务: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疑难解答。4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修,及时排查问题所在,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7.设备使用注意事项:甲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拆卸设备部件以及相关软件的操作而造成的故障。乙方将按单次服务的标准检修收费。8.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维修,法定节假日除外。9.在准备工作或维修保养服务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如期维修保养服务的。因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维修保养服务设备的。因甲方准备工作未到位,不具备维修保养服务设备条件的。10.维修保养设备地点:甲方使用单位现场。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1、质保期内乙方未履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巡修、检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情况下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有操作不规范或恶意破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投诉热线:4006992017,进行投诉。

六、质量保证:1、乙方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按照相关标准制作,;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

七、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双方签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2/34、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5、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王斌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38号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青湖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公寓305室电话:0994-2725150电话:1399927839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支行开户银行: 工行五家渠支行账号:107606934514账号: 3004824109200120197签订日期:2026年9月29日签订日期:2026年9月29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