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1B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需求编号:SZXQ202610032221426135报价截止日期:2026-10-06 22:22:00监督人员:刘经理监督电话: 0531-68906113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烟台市 联系人: 张永祯 18265211238 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税率: 0.00% 机械需求 挖掘机械 履带挖掘机 包月 1台| 4.0个月|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履带挖掘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工作重量:不低于20000kg 铲斗容量:不限 最大挖掘深度:不限 额定功率:不限 是否长臂挖机:不限 是否带破碎锤: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25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6-10-01至2027-01-31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操作手证件齐全,操作熟练 其他要求: 租赁FR200F挖掘机1台,可随时更换破碎锤,不另外支付费用。要求年限不高于3年,小时数不高于5000.租赁时长4个月,要求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部提供住宿,如在项目部就餐,需上交伙食费20元/人/天。根据项目需用情况进场,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前一天通知乙方报停租赁,并以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同时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因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怠工等经济补偿。无预付款,出租方能够接受商业承兑支付,以上方式均不贴息,具体付款方式视甲方自有资金情况而定。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甲方挂账后,租赁款在六个月内最高无息支付至已结算额的 50%,顺延六个月无息支付剩余租赁款。若业主未支付工程款导致租赁款延期支付,出租单位不向我方索要进度款,不要求我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