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pdf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编号:NXHCT2026-150)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本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00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南区);二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北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南区);(002)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北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南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参选;(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002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关马湖片区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北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参选;(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请于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ctzb_001@163.com)进行报名,磋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放至供应商单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

七、其他1.预算金额(费率):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最高限价(费率):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2.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同步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北街交叉口东100米联系人:马婷电话:0953-213536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联系人:黄乐(项目负责人)、郝仓、刘立洁电话:0951-8762825电子邮件:hctzb_001@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