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县巴格其镇中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县巴格其镇中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01101000030601156
五、合同编号:11N458176403202614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建筑服务详见附件项1.0040004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田县巴格其镇中小学 联系人:麦提尼亚孜·图尔荪尼亚孜 联系电话:18963899922 传真:/ 地址:和田县巴格其镇休玛巴格完村51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混凝土工程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76403202614002).pdf合同编号:11N458176403202614002采购单位(甲方):和田县巴格其镇中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建筑服务--品牌:1项4000.004000.00合同总价(元)4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三、服务条款1、甲、乙双方就需要施工部位及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确定工程总造价。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验收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2、工程范围;中心校学生宿舍楼后面路改造服务,安装水泥管,挖掘机施工,拉土填土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四、工程总价;合计4000.00元(肆仟元整)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施工责任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1/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
九、其它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确认签章后方为有效。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甲方(公章):和田县巴格其镇中小学乙方(公章):和田县圣达建筑装饰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和田县巴格其镇休玛巴格万村地址:和田县巴格其镇电话:电话:1339903017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玉都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7286410000255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