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22-A
二、合同名称:焦作市云台山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景区标识牌和垃圾箱提升
三、项目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22
四、项目名称:焦作市云台山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景区标识牌和垃圾箱提升
五、合同主体1. 采购人(甲方):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地址:修武县云台山镇联系人:王志鹏联系方式:0391-77099392.供应商(乙方):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企业规模:小型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39号11号楼(康辉商务三楼)联系人:孙利联系方式:15838050907
六、合同主要信息1、合同金额:399550 元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现场达到安装条件,经甲方通知3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其他标志一标段云台山东区标识牌提升一标段云台山东区标识牌提升 1399,55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日 一标段合同.pdf 焦作市云台山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景区标识牌和垃圾箱提升(一标段)合同甲方(需方):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乙方(供方):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1、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工艺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数智全景图东生标识2000*25001.33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氟碳漆,内部管架结构支撑,配备49寸户外触摸显示屏。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约100米管线铺设及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223600472002导览图东生标识2000*25001.33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内部管架结构支撑,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115200152003SOS智慧集成报警柱东生标识220*33001.08mm厚304不锈钢激光切割焊接成型烤内容部分UV或丝印,内置一键报警。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约300米管线铺设及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1890089004数智指路机器人东生标识2000*3000主体1.32mm201不锈钢折弯焊成型接汽车烤漆,图文UV或丝印,叶片部分1.0mm厚201不锈钢板造型,表面汽车烤漆;智能化功能要求:内置户外触摸屏,智能手臂嵌入P4全彩LED显示屏: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约300米管线铺设及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194500945005景区公告牌东生标识1500*25001.33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内部管架结构支撑,表面烤氟碳漆,表面5mm钢化玻璃,箱体可开启,可更换内容。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55500275006出入口牌东生标识400*16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面烤氟碳漆,文字激光雕刻镂空内衬进口亚克力导光板,内置led灯源内发光。含约100米管线铺设及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2350070007景点介绍牌东生标识450*14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203000600008景点介绍牌(附着式)东生标识800*5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抱箍附着式安装。692055209道路指示牌(导向牌)东生标识1300*25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面烤氟碳漆,文字uv。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1075007500010警示牌东生标识400*16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钢筋地笼预埋基础水泥浇筑安装:含地面铺装或绿化恢复。1535505325011温馨提示东生标识600*120(上墙)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刻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贴墙安装。含墙面清理及恢复。15300450012检票口吊挂指引牌东生标识600*2001.08mm304不锈钢激光雕切割成型,表面烤氟碳漆,画面UV;吊杆吊挂固定安装。2490980中标总价(小写):¥399550.00元整中标总价(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30日内提交各标识标牌详细设计方案和产品样品,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等现场达到安装条件经甲方通知后30日内全部货物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剩余20%待审计后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收款账号:公司名称: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606010104003114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联行号:103491006017开户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及安装时间:签订合同30日内提交各标识标牌详细设计方案和产品样品,等现场达到安装条件经甲方通知后30日内全部货物制作安装完毕。2.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4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甲方协助要求;9.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0.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11.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价格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12.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规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13.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14.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4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日(24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日(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24小时(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48小时(日)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7.乙方售后服务人员:校莹红,服务电话135038306290371-62226777
五、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2%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3%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2%。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七、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s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焦作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诉讼审理或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九、其他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3.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利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10月2日2026年10月2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