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馆藏藏品数字化保护项目(第一期)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馆藏藏品数字化保护项目(第一期) 服务时间:2026年10月25日至2026年12月25日 服务地点: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成交原则:满足需求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二、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2.1 工作内容 完成书画、丝织品、美术文献类藏品的数字化工作(数码摄影),数量为2800件(实际件数),按照本项目计划执行。 2.2 要求及验收标准 2.3主要设备配置清单要求如下: 其他相关电脑、配件及耗材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配置。 人员要求: 1组3人; 2.4? 数码摄影及后期处理要求: 2.4.1书画类、丝织品、美术文献类藏品拍摄 (1)布光均匀,画面内无明显亮度差别。 (2)镜头与被摄藏品保持平行,保证画面无畸变。 (3)为了色彩还原的准确性,应尽量使用具有标准色温的摄影专业灯具,在只能使用现场光拍摄的情况下,应该保证相机白平衡设定与拍摄光源的色温相一致。 (4)尽量选择所用相机最高画质、最高分辨率拍摄。 (5)小件藏品可使用2个闪光灯,灯前加柔光箱,分别置于藏品两侧,灯光一般以45度角照射织绣藏品,以确保拍摄藏品不反光。 (6)大型藏品,使用4个闪光灯或更多,分别置于藏品的上下左右四个位置。 (7)保证藏品中心与四周的照度一致,测量5个测量点。 (8)拍摄藏品前,先拍摄标准色卡,调整灯光和相机参数。以标准色卡A2为中性灰,A1的拍摄RGB数值在240-250之间,A6的拍摄RGB数值在30-40之间。使用色彩管理软件,生成概览文件,并将概览文件嵌入拍摄藏品的电子文件中。 (9)若藏品有装裱且不适合拍摄时(既有反光表面),在经由客户同意条件下拆出作品拍摄,一定要注意不要损伤到作品。 (10)若藏品太重不适合悬挂拍摄,约大于5kg,可选择人工辅助拍摄,两个工作人员用手分别在两边按压住作品,不要遮挡,拍摄时注意不要挡光源。 2.4.2 藏品影像数据处理规范 藏品拍摄组: 裁图:器物需在整个画面类左右居中,大小适中,符合正常影像的审视标准。裁位异常的,需适当的补底,藏品异常的需及时与审核人员沟通。 修图:胶片脏点,器物上的毛毛以及背景纸修干净,不能留修痕,要自然(图片放大到100%原大,不能看到脏点痕迹,确保不能修掉藏品本身的藏品痕迹)。底色起杠,断层现象,需退底适当处理,不能在画面中表现明显。 2.4.3成品交付和验收标准: 本期以移动硬盘交付成品数据,共2套(含1套备份数据)。
三、采购项目实施计划3.1 人员设备进场及试点采集阶段:2026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9日 中标供应商人员、设备进场,及必要的采集设施搭建,并进行试采集。 3.2 采集阶段: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15日 正式数字化采集阶段。 3.3 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25日 项目验收。
四、企业资格条件4.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5.1 供应商报价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5.2 项目报价单(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加盖公章 5.3 响应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 (3)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项目服务方案(如有) (7)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请列出项目名程、项目规模、合同 金额、获奖情况等)(如有)
六、保密根据《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科发〔2026〕17号)的有关馆定,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除用于本次采购外,未得到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将版权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做其他用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七、响应文件要求电子扫描件1份(彩色pdf格式):意向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在2026年10月11日12时前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bwg1@tsinghua.edu.cn(以邮件发送为准,未在期限内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邮件名称请注明“【采购报价】+公司名称+ 藏品数字化保护项目”附件1 供应商报价信息登记表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分享到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隶属情况(如有)控股情况(如有)组织结构简介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他……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合同,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交付类别精度大小格式色彩模式备注原图300dpi90-120MBFFFRGB1亿像素(文件大小根据藏品实际情况有上下浮动),RAW原图处理数据图300dpi60MBTIFFRGB裁切OK图处理数据图300dpi30MBJPGRGB裁切OK图浏览级小图72dpi5MBJPGRGB裁切OK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