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9-30 12:18 信息来源: 省份:广东省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F0126GZ05ZC89项目名称: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2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false EN-US ZH-CN X-NONE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松柏东街30号联系方式:020-262971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联系方式:成思/陈裕彬 020-8765168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柳梅/吴静/张婉盈/程娇艳/刘茵琳/陈文钰/兰少萱电话:020-87651688-561/140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09月30日相关附件: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招标文件(2026093001).zip报价明细表格式.xlsx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docx0589 委托协议.pdf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 /w:IgnoreMixedContent>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2878采购项目编号:CLF0126GZ05ZC89项目名称: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采购人: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6-2027年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及检测地磅用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2878采购项目编号:CLF0126GZ05ZC8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2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4,200,000.00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包组的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高速公路动静态汽车衡用车日租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