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生活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生活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XJKSZB-2026-006)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
一、招标条件本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4.471378万元,招标人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建一栋两层生活用房1065.30平方米及配套给排水、电力、供暖等附属设施设备,地面硬化1210.57平方米。(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总水厂生活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徼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一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10时0分到2026年10月12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在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拷贝或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分递交方式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西域大道社区5组306号二楼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西域大道社区5组306号二楼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其他: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地址:伽师县团结路23号院联系人:陈工电话:15739139756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西域大道社区5组306号二楼联系人:乔治电话:15569563585电子邮件:9292479998qq.com方2坛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