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ZK-2026-060

二、项目名称: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嘉禾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报价:970000(元)97.17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对景区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两侧各25米林区和木栈道、人行步道、人工湖、旅游厕所、停车场、打卡节点等全部公共设施外围25米范围内枯枝杂草、有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景区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两侧各25米林区和木栈道、人行步道、人工湖、旅游厕所、停车场、打卡节点等全部公共设施外围25米范围内枯枝杂草、有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瑞平,朱鹏程,高军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参照发改办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算,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156993013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A座611室联系方式:0994-22686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女士电 话:0994-2268608附件信息:磋商文件.pdf496.6K中小企业声明函421.6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1日 21:52评审专家名单朱鹏程,高瑞平,高军英总中标金额¥97.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994-2268608采购单位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99301311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A座61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4-2268608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K-2026-060)采购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磋商公告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K-2026-060项目名称: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0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00采购需求:对景区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两侧各25米林区和木栈道、人行步道、人工湖、旅游厕所、停车场、打卡节点等全部公共设施外围25米范围内枯枝杂草、有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服务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合同。3.3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或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获取服务支持。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联系人:贾先生电话:156993013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A座611室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994-22686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569930131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994-22686081.1.4项目名称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1.1.5项目服务地点老龙河都市胡杨林景区1.1.6采购需求对景区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两侧各25米林区和木栈道、人行步道、人工湖、旅游厕所、停车场、打卡节点等全部公共设施外围25米范围内枯枝杂草、有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1.1.7项目投资估算1000000.00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及内容对景区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两侧各25米林区和木栈道、人行步道、人工湖、旅游厕所、停车场、打卡节点等全部公共设施外围25米范围内枯枝杂草、有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1.3.2服务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11.3.3质量标准合格。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合同。3.3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总则第1.4.3条”的规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响应预备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