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ZY-2026-42
二、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三达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可园居住小区1栋2-2304报价:3757043.79(元)86.4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完成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全部的建设内容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何玉娟新2652424076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建新,郑金林,郭岩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2015]299号文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29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地 址:伊吾县振兴东路300号联系方式:182999074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路四季酒店6楼联系方式:177990204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群电 话:17799020417附件信息: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9.18..pdf622.7K中小企业声明函530.3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品目采购单位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1日 21:23评审专家名单郭岩兵,马建新,郑金林总中标金额¥375.7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群项目联系电话17799020417采购单位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伊吾县振兴东路30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99907476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路四季酒店6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9020417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JZY-2026-42采购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Y-2026-42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42333.47最高限价(元):3942333.47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哈密市伊吾县集中供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2411.94㎡,包括外立面、给排水、电气、采暖、消防改造、内部布局调整、室内装修,更换门;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除土方、混凝土浇筑、防水外的其他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420.55㎡,有效容积为380m³,地下一层,层高3.85m,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外地面更新硬化铺装、管网、消防、箱变及柴油发电机组等相关附属设施等。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需求资料的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地址:哈密市伊吾县联系人:王磊联系方式:182999074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路四季酒店6楼联系人:吴群联系方式:177990204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