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ZS-2026-061

二、项目名称: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中疆建业(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南路超高层商业·办公综合楼1幢办公2110号报价:1090000(元)94.3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附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赵荣荣新2659914677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历红贫,董训亚,刘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政局地 址:华光街综合办公楼10楼联系方式:0991-41846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大都会9号楼506联系方式:15099348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宁电 话:15099348330附件信息: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482.8K中小企业声明函603.7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政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1日 19:50评审专家名单刘佳,董训亚,历红贫总中标金额¥109.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宁项目联系电话15099348330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政局采购单位地址华光街综合办公楼10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184653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大都会9号楼50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99348330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S-2026-061项目名称: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政局代理机构: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8-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9-第五章合同草案-52-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8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JZS-2026-0612.项目名称: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5.最高限价:1199898.13元6.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附件。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1.时间:2026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政局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联系方式:09912560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大都会9号楼506联系方式:15099348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宁电话:150993483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5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附件。9.1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o组织时间: 。地点: 。9.5答疑会 不组织o组织时间: 。地点: 。12.1询问1.方式: 政采云平台线上 。2.时间要求:2026年09月27日19:00:00前。15.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7.1磋商保证金1.金额: □免收□预算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 11000.00 元。2.支付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收取单位:新疆筑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收取账号:307057010400011835.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龙腾路兵团支行6.开户行号:103881070570注意事项:1.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支票、汇票、本票的递交应充分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存入到账的期限,此期限同上述截止时间,未按时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电子转账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打入(到账),过期一律不受理,造成的后果自负。备注须注明项目名称、标项名称,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交金融机构保函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扫描件,保函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造成无法核实的,投标无效。22.1实物样品磋商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6.其他要求(如有):。23.1演示 不进行o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现场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