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1000262100010000065-tzya2026-tz23

二、项目名称: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报价:1500000(元)牵头供应商: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87.51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台州湾新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低(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台州湾新区省级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等,详见采购文件。1、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制定调研计划。2、收集相关资料,结合重点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并同步推进框架和思路的制定和完善。3、形成方案初步成果,征求多方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稿,形成最终报告等,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台州湾新区低碳园区建设方案》、《台州湾新区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等,详见采购文件。具有相关的项目研究经验。编制团队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或项目前期咨询,对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电力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碳排放分析测算、低碳园区建设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和较好的研究积累等,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杜群,谢隽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蔡慧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38812质疑联系人:谢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6-889091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6幢801室(交通银行台州分行楼上)传真:0576-88882270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882270,15757696186质疑联系人: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76379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传真: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附件信息:联合体协议.pdf915.3K电子招投标竞争性磋商[定稿]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pdf46.9M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1日 17:32评审专家名单杜群,谢隽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蔡慧萍总中标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576-88882270,15757696186采购单位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6-88538812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6幢801室(交通银行台州分行楼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6-88882270,15757696186联合体协议书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台州湾新区低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编号:331000262100010000065-tzya2026-tz23)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承担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低碳园区方案指导等工作内容,占比73.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承担低碳园区建设方案及修改工作内容,占比26.7%。6、响应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8、联合体成员中合同份额(1)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费用支付联合体合同金额按照商务约定的时间节点分二期支付给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费用支付及金额协商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且浙江省发展规划院收到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合同总额的40%金额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台州湾新区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第一笔费用:第二期为按要求完成《台州湾新区低碳园区建设方案》并提交并通过审核后,且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收到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支付第二笔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台州湾新区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费用的60%。(3)支付顺序本项目费用按“先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支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对应款项,后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支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协商确定款项”的顺序执行,各期款项支付均需满足对应节点条件。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10、本协议一式3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成员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