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2026] 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ACCFN00244 项目名称: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97.715900万元 最高限价:977159.00元 采购需求:主要对双墩镇境内139.227公里乡道、140.512公里村道(合计279.739公里)及相关道路的路基路面及安防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做到响应及时、维修规范、材料合格、产品可靠,工程量以实际产生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最高限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3468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8、62721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云峰 电话:0551-62721968、62721975 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品目政府采购服务采购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1日 11:0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金额¥97.7159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明明项目联系电话0551-63468901采购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55144075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2723383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编号:2026ACCFN00244采购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6ACCFN002442.项目名称:2026年双墩镇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工程3.预算金额:97.7159万元4.最高限价:100%5.采购需求:主要对双墩镇境内139.227公里乡道、140.512公里村道(合计279.739公里)及相关道路的路基路面及安防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做到响应及时、维修规范、材料合格、产品可靠,工程量以实际产生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联系人:孙明明话:0551-634689012.采购代理机构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人:孙云峰话:0551-62721968、627219753.电子交易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长丰县财政局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06号话:0551-66660023

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财政局7.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2.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1.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采用)。(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采用)。21.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适用于服务项目中涉及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货物)本项目不采用(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6.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7.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8.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9.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0.1代理费用(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以977159.00元*中标费率为收费基础,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收取,供应商在报价中不单列,包含在报价中。附表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含1.5%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