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2N0076245022026402
二、合同名称: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ZZC2026-C2-040041-ZXGJ
四、项目名称: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柳南区洛满镇新街5号 联系方式:6613755 供应商(乙方):广西汇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杨柳路37号 联系方式:150771467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784052.6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项目共涉及7栋钢结构养殖大棚。其中,改造原有4栋养殖大棚,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拆除原有因震受损大棚3栋,并在原址上新建大棚3栋,建筑面积317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工程,室外场平及挡土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工期150日历天项目经理:韦荣贵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70804686 2.合同金额(元):2784052.6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2026.10.pdf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名称: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发包人(全称):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广西汇联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广西汇联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洛满镇家禽养殖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地址:柳南区洛满镇古洲村。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10月8日竣工日期:2027年2月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合同价款(大写):贰佰柒拾捌万肆仟零伍拾贰元陆角玖分(¥2784052.69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贰仟叁佰玖拾元陆角壹分(¥102390.61元)(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2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6)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柒仟捌佰叁拾玖元伍角陆分(¥217839.56元)。增值税率:9%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3.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8)工程报价单及其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1日合同订立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盖章之日生效。
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
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广西汇联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社会信用代码:11450221007624502W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0MA5KFHCK27地 址: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洛满新街5号地 址: 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杨柳路37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45200电 话:0772-2557316电 话: 0772-6613755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676129908@qq.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行开户银行: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洛满支行账号:45050110331100001088账号:256512010121976088
二、合同通用条款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三、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及其预算书(9)工程报价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文件法规和规章。2.2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施工设计图纸上所注明的标准和规范等。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自备。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壹套。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许泄漏和转让给第三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4.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设计人:4.3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组织协调等。4.4发包人派驻的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洛满镇洛满新街5号。职权:参与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参与已完工工程量签证,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4.5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5、项目经理姓名:韦荣贵身份证号:452224197808212516;联系方式:0772-2557316。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自行在施工区域附近现有水、电管线处引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接通。(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商定。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商定。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在施工现场提供办公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直至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周边发包人的构筑物、管线及道路等完好无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损坏发包人的防渗系统、构筑物、管道、电缆及道路等,承包人应当按原价进行赔偿或按原样进行修复(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负责场地清洁卫生。(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②乙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干净卫生,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毕后负责清扫现场。③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④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⑤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谈判报价中综合考虑。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提交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合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应于收到该计划五天内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双方另行商定。8.3竞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8.4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单位及发包人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监理单位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实施。9、工期延误9.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9.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键线路工序施工;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连续下雨4小时及以上;政府指令性停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或因为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其他必要的顺延工期签证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