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 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pdf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合同.docx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docx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pdf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文件.docx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文件.pdf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2.1.2项目地点:广州1935产业园区2.2招标范围: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涵盖智慧园区运营平台、数字孪生集成平台、物联网系统集成、第三方系统对接等内容。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2.2.3主要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等。2.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80万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2.5供货(服务)地点:广州1935园区(招标人指定位置)。2.2.6建设期:本项目建设进度服从园区开园及运营推进节点,分四个阶段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投产验收。(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3.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ywtb.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ywtb.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5.5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ywtb.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7.其他事项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电话:020-8181191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联系人:许工话:020-8181191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联系人:谢工、刘工话:020-87386919转53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话:020-81811919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合同(模板)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软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平台软件开发实施项目服务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宜达成一致如下:第一章名词定义本合同所有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1.1.1.“指定服务器”是指安装于甲方指定的服务器。1.2.2.“智慧园区平台软件”“软件平台”“软件”“产品”是指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甲方委托建设的,包含乙方标准产品及甲方定制开发成果在内的整体软件系统。其中,“标准产品”系指乙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软件模块、组件及底层框架;“定制开发成果”系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本合同项下完成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定制化源代码、数字孪生建模成果及源文件、系统设计文档、接口文档、部署文档、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测试报告、培训材料等交付物。1.3.3.“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服务器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时候由乙方提供。1.4.4.“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乙方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甲方使用,该资料包括合同中所指明的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用户手册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乙方的专属产权,交付甲方使用。1.5.5.“产品交付”是指乙方将授权使用许可证、产品安装介质、使用说明(电子版)交付到甲方相关人员,分阶段交付的按各阶段约定内容执行。1.6.6.“保密信息”特指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由本合同一方(透露方)向另一方(获取方)透露的,并且在透露时表明“保密”或“专有”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合作项目的公司资料、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功能和特性描述等图表、书面资料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介或载体所传递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7.7.“培训”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本合同项下交付软件产品及根据甲方个性化需求开展的系统维护培训、使用操作培训。1.8.8.“二次开发”是指在乙方提供的标准产品功能上根据甲方需求对软件进行的功能性修订、精化或修改,或增加软件使用范围、功能及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代码改动工作。1.9.9.“系统测试”或“调试”:由乙方技术人员按合同系统一进行的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1.10.10.“项目一期”:指本项目第一至第三阶段建设内容,对应园区开园、总部入驻、一期全面投产节点,包含智慧园区运营平台、一期数字孪生建模、全量物联网系统集成、第三方系统对接等全部一期建设范围,具体以《技术需求书》约定为准。1.11.11.“项目二期”:指本项目第四阶段建设内容,对应二期全面投产节点,包含二期建筑数字孪生建模、二期物联网设备接入、二期资产数据上线等,具体以《技术需求书》约定为准;二期是否实施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未实施的不计取对应费用、不组织验收、不计算对应质保期。1.12.12.“分阶段验收”:指本项目按四个阶段组织验收,分别为第一阶段验收(配合园区开园)、第二阶段验收(配合总部入驻)、第三阶段验收(一期全面投产)、第四阶段验收(二期全面投产/项目终验),各阶段验收范围、标准以《技术需求书》约定为准。1.13.13.“质保期”:指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与运维保障服务;其中一期建设内容质保期自第三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二期建设内容质保期自第四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二者并行计算、互不影响。1.14.14.“实际实施建筑面积”:指本合同项下数字孪生集成平台据实结算所依据的建筑面积,按以下顺序依次认定:(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3)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含竣工图)载明的建筑面积;(4)甲方固定资产卡片(或资产台账)载明的建筑面积;(5)前述文件均缺失或均未载明建筑面积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实测,或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面积为准。同一建筑同时存在上述两项以上文件的,以顺序在先的文件为准;顺序在先的文件缺失、未载明建筑面积或经双方书面确认不适用于该建筑的,适用顺序在后的文件。第二章授予使用许可权2.1.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同意将乙方标准产品部分授权甲方使用,甲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撤销的永久使用许可,准许甲方上级管理单位、甲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托管公司或其他经乙方确认同意的公司或附属公司,以及园区入驻企业、商户为办理物业、缴费、申报、通行等园区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服务。甲方定制开发成果部分(具体范围见7.9条),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受本条约定的许可限制。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项功能。第三章产品交付3.1.合同交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