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体育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体育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AZ5107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7日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合肥高新区体育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1幢8楼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柒万元整(17270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万元整(17800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通服(安徽)科技产业园天都路970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柒元叁角玖分(17612587.39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万零壹仟玖佰零柒元陆角捌分(17101907.68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捌万零柒佰叁拾肆元玖角整(17180734.9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备注:详见附件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联系人:伍工联系方式:0551-6539363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项目负责人:陈俊联系电话:0551-65865033公示期: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8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1室,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0551-65865033。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2026年9月30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3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2026-09-30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9-3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9-3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2.2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定标候选人信息表定标候选人: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姓名叶文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20)934003045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价业绩投标人业绩1:合肥168中学教育集团长丰一中新校区智慧校园采购第1包投标人业绩2:西宁大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1:大别山两山学院新建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承诺函定标候选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姓名马骏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注册编号)934202300060210672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铜陵中学东城校区智能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价业绩投标人业绩1: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EPC项目A1A2智能化工程投标人业绩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承诺函定标候选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姓名赵斌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8)93400075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迎松路小学及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负责人业绩:/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价业绩投标人业绩1:山南四中和山南七小项目智能化施工投标人业绩2:北京师范大学铜陵学校智能化EPC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1:山南四中和山南七小项目智能化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承诺函定标候选人: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姓名周波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19)934017438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滁州中学新校区智慧校园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价业绩投标人业绩1: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化工程投标人业绩2: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1: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承诺函定标候选人: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姓名江凤语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注册编号)(2020)934003075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价业绩投标人业绩1:凤台县凤凰湖安置东区小学(实验三小)智能化系统工程投标人业绩2: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工程智能化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1: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工程智能化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承诺函评标情况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通过/不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通过/不通过备注1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8100000.00通过通过2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270000.00通过通过中标候选人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7800000.00通过通过中标候选人4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7612587.39通过通过中标候选人5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6260817.83通过通过6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19360715.54通过通过7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101907.68通过通过中标候选人8中移建设有限公司17979224.25不通过/详见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9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17180734.90通过通过中标候选人10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7200000.00通过通过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序号投标单位否决原因否决依据1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未见营业执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为10家。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