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pdf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BHXMZB-GC-2026001)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

一、招标条件本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园林景观面积约12,148.00㎡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1.2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1.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1)垫资范围: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整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并完成集中交付之日止,期间发生的全部工程款由中标人先行支付;(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12个月内分期付清);(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0时00分递交方式: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阳光城悦江海营销中心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阳光城悦江海营销中心二楼

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大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前期筹备,招标人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以招标文件为准)2.2建设规模:北海悦江海12#楼(含商业部分)、13#楼(与12#楼之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的绿化种植,种植土的改良、土方工程(室外土方开挖不到位之土方,如挖沟、槽等)、堆坡造型、硬质景观铺装、水景、小品、雕塑、景观水电、管网工程等工程内容。园林景观面积约12,148.00㎡。2.3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暂定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0月9日止。具体工期节点详以以甲方现场指令为准,施工过程须密切配合土建、装修及其他专业工程工序。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景观工程内容。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北海市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6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1)垫资范围: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整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并完成集中交付之日止,期间发生的全部工程款由中标人先行支付;(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12个月内分期付清);(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3.2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3.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4.2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阳光城悦江海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5)近两年审计报告复印件;(6)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7)垫资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满足本公告第2.6条垫资要求);(8)资金保障方案(简要说明资金来源及垫资能力,可附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证明)。4.4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北海悦江海项目12#楼景观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及投标人名称。4.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5.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特别说明8.1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特别说明7.1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7.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7.3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7.4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联系方式招标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阳光城悦江海营销中心二楼联系人:黄工电话:13977197667电子邮箱:huangxn@yango.com.cn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26号阳光城悦江海营销中心二楼联系人:黄工电话:13977197667电子邮件:huangxn@yango.com.cn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