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22-26FE7936SZF-2

二、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特种气体供应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供应商名称: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2.供应商地址:东源县灯塔镇承前村205国道旁3.中标(成交)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4.中标折扣率:0.89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1.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特种气体供应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3.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根据合同期内的服务情况,对中标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如果评定为优,报医院相关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但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邓一鸣、刘春平、黄秀凤、唐煜丽、杨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深圳市财政局(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叁拾元整(¥13,230.00)

七、公示期限: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日

八、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报价、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序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投标折扣率备注1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通过通过0.89第一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2东莞市巨升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0.96第二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3惠州市正邦气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0.99/

九、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szyd11.com/)”查询各自的“综合得分与排名”。2.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质疑办理指南(https://www.szyd11.com/policy/other/detail?id=30)”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号联 系 人:郑工联系方式:0755-23360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4楼联 系 人:余工电    话: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传    真:0755-82077519邮    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王工电    话:0755-82077536转107、103

十

一、附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9月30日、参与价格扣除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的(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特种气体供应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液氧),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液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高纯二氧化碳),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医用氧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医用氧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医用氧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高纯氩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高纯氮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高纯氨气),属干(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医用笑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高纯乙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高纯二氧化碳),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干空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4、(40L混合气1),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5、(10L混合气1),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5、(40L混合气2),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6、(10L混合气3),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7、(101.气瓶推车),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8、(40L气瓶推车),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9、(普通钢瓶租金),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组合阀钢瓶租金),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7017.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4.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汇兴空气液化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