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6-60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E4114002441000967001001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包含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现场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1号1.320% 评审总得分:81.72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包含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现场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30日历天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昌俊、张广涛(业主代表)、陈留新(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16,773.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6.1磋商结果 经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 交 价: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1.32% 大写: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百分之壹点叁贰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1号 6.2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3.33分;客观因素评分得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19.39分;最终得分:81.72分 2、投标单位: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42.35分;客观因素评分得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20分;最终得分:81.35分 3、投标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8.66分;客观因素评分得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18.03分;最终得分:75.69分 4、投标单位: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5.65分;客观因素评分得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18.29分;最终得分:72.94分 5、投标单位: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33.31分;客观因素评分得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18.03分;最终得分:70.34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89 号联系人:皇甫女士联系方式:0370-27088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普庆路6 号玖号公寓1 号楼4 单元7层701 室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173370611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17337061184 (定稿)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_2026-09-16_151604.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政采〔2026〕575号2026年9月16日提示各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采购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审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磋商费用4、适用法律
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磋商标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磋商报价12、磋商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1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投标文件的固化和加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磋商截止17、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18、磋商前准备18.11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19、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要求20、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21、磋商偏离22、无效响应23、比较与评价24、项目终止25、保密原则
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29、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0、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及合同融资31.1履约保证金31.2预付款32、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廉洁自律规定35、质疑与接收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料性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承诺函或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9、磋商响应函10、磋商承诺函11-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11-2、第二次报价一览表12、分项报价表13、服务说明一览表1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第三部分其他材料1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所需资料第四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2、磋商程序3、第二次报价及审查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5、评审数据复核及核对6、评审报告问题澄清通知(格式)供应商资格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575号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6-60
三、项目预算金额: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1.5%(约98.67万元);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1.5%(约98.67万元)。(注:本项目报价按费率百分比(%)进行报价,以本项目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投标报价作为最终付款金额,不高于98.67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商丘市中心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北海路(中州路-睢阳路)、珠江路(归德路-学院路、华夏路-蔡河)、长江路(豫苑路-包河)、香君路(平原路-运河)、建设路(平原路-忠民河)等5条道路新建雨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总长约5.7公里,其中新建d800~d1800雨水管道长约2.8公里,新建2400x1800mm~3000x2000mm雨水渠长约2.9公里。2、采购范围及内容: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包含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现场服务工作。3、设计周期:30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5、项目地点:商丘市境内。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