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100062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XNJZ-G-2026-017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大连民族大学 地 址: 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联系方式:0411-87565775供应商(乙方):辽宁茂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绕山路60号4层3号联系方式:136109622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合同金额: 19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民族大学承包人(全称):大连晨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且。2.工程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4.工程内容: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校区“听涛园”内,改造项目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开发区校区景观绿化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校区“听涛园”内,改造项目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元1920000.00元);3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整(¥52585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欧阳红辉。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4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9月29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大连民族大学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一正三副份,承包人执一正三副份。5(此页无正文)发包人:大连民族大学承包人:大连晨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20269.28(公章)被授权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22435514W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4MA10J51H1C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石城乡东升村端头屯68号1层106室邮政编码:116600邮政编码:116100电话:0411-87656117电话:1990986761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金普新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自贸区支行账号:301256312550账号:21250169000109931931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部分。可查看《辽宁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引用部分。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及规范7、图纸8、招标文件9、双方确认的工程量10、工程变更等书面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大连建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通用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0411-87622688;电子信箱:jianshi05@163.com;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小区51号楼1-3-11.1.2.5设计人:名称: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0411-84314204;电子信箱:wxingong@sina.com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2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不采用。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机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8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省市地方规范性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排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9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不采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现场范围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采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