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合同公示项目名称: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KGC-2026-0518-0318分包名称: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第3标段合同名称: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第3标段甲方名称: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名称: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07月27日合同金额:4744013.0元附件: 3施工合同协议书.pdf 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1建设单位: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年7月27日施工合同协议书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已接受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三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三标段包含扶沟县2个乡镇,分别是:固城乡和练寺镇,合计总长度12.513公里,路面宽度3.5米/4.0米/4.5米/5.0米,均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目标承诺书;(12)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13)施工组织设计安排;(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15)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肆万肆仟零壹拾叁元整(¥:4744013.00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黄营营(证号:豫241212291312),项目总工:李航凯。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F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8、工程变更约定: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如需变更的实行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交监理、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可行后,报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审批。重大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和较重大设计变更,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令)的规定办理。超概算建设项目要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审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能调整概算。不得违反规定程序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或调整工程量。9、验收与结算: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组织验收。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形式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形式:采用固定总价。除下列原因外合同的固定总价均不得改变:①甲方有效签证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如果直接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③措施费均为税后的包干价,不因设计变更而调增。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指令进场施工,项目开工后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手续。按月进度的70%拨付工程款,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决算完成后,依据最终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1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合同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1月。1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13、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承包人: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了可用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日日期:2020年1月27日公司开户行:账号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扶沟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作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作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及其它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1甲方:扶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月国*)其授权的代理人:日期:02年月2日期:2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