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本级 | 其他服务
一、项目编号:330600263010070000114-YH2026-08027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448000(元)浙江鼎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国茂大厦SP0801-169.68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胡志娟,尹天磊,叶伟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小侠,魏国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500万元部分为0.8%,500-1000万元部分为0.45%,1000-5000万元部分为0.25%。实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上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高于15000元的按1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6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中兴北路5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智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58778质疑联系人:沈少卿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58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梦雯、阮建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776697质疑联系人:郭虹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368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附件信息:开标一览表.pdf372.6K(定稿)2026.8.3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doc6.4M中小企业声明函261.1K(定稿)2026.8.3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doc开标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文件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330600263010070000114-YH2026-08027】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服务单价备注(如有)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消防设施维保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给水系统;4防排烟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以采购人要求为根据,结合中标人投标时制定的“维保方案”内容调整确定。2、中标人未达到维修服务要求(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修复能力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维护维修或改造后,需确保系统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条例和规范,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4人448000.001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7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8消防通讯;9防火分隔;10消防电梯、自备发电切换等其它消防系统的手动联动试验;11消防供配电设施;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3在维保规定时间内需要进行清洗或更换的烟感、温感(1000只)等设施;登记在案三次及以上;或者修复过程中蒙蔽欺骗采购人,损坏采购人财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14人448000.00投标报价(小写)448000.00投标报价(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浙江鼎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1日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第2页报价文件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330600263010070000114-YH2026-08027】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3页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330600263010070000114-YH2026-08027采购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财政局二○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070000114-YH2026-08027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