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881263080060000011-ZC2026ZFCG-0903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969000(元)杭州东豪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麻车桥南93.0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东豪见附件196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正军,姜一君,王建平,姜法贵(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水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地址:江山市清湖路口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211868质疑联系人:周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0-45790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01019(541019)质疑联系人:毛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0-40150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传真:联系人:王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附件信息: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招标文件-9.3.docx265.7K中小企业声明函136.1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71.5K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C2026ZFCG-0903采购人: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王晓燕审核人:毛伟伟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招标公告发布前事项:1、意向公开的发布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BxJRr9hWYnw3T8Dd6DfxA%3D%3D2、意见征询公开的发布链接:/意见征询公开的结果链接:/2、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C2026ZFCG-09032.项目名称: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火化炉改造及平板炉尾气除尘设备更换项目3.预算金额(元):14900004.最高限价(元):/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内容数量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1平板炉尾气处理设备1套3800003800002平板炉大修(炉膛除外)1台2100002100003拣灰炉大修3台2500007500004拣灰火化机骨灰收集器(带除尘器)3台400001200005平板炉火化机骨灰冷却整理平台1台30000300006合计1490000元6.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要求。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00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评标室,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原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150米)。(“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2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山市殡仪馆(江山市公墓管理所)地址:江山市清湖路口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211868质疑联系人:周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0-45790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01019(541019)质疑联系人:毛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0-40150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传真:/联系人:王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A同意将工作进行分包。 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