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单位:福建丰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石狮市(福建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 行业:其他 预算:800000.0元 项目状态:已公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内容: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FS2026143(招标文件编号:FJFS2026143)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劳务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泉州民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裕康工业小区10号 中标(成交)金额:40.8000(万元) 评审总得分:97.61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石狮正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回兴路229号宝昌花园10号楼2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1.8800(万元) 评审总得分:9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泉州民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08000.00采购包2: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石狮正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8800.00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莲莲、高凡、杨春香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服务采购费率1.5%,中标(成交)总金额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服务采购费率0.8%。各采购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若不足5000元则以5000元包干计取。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丰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5600700001403。③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0.612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2: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70号 邮编:3627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0595-68879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丰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5-22896657、1339506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5-22896657、13395062909 福建丰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2日 附件: 无 更多信息咨询请点击:https://qycg.enjoy5191.com/platform/entp-purchase/combine/v1/entp-view.html?project_id=1150865259574202368&utype=guest&type=采购公告&method=130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