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SA20260055

二、合同名称: 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三、项目编号: SA20260055

四、项目名称: 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吴堡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陕西省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联系方式:15336230061供应商(乙方):陕西祺盛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宋家川街道迎宾路联系方式:1322002221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吴堡县交通运输局农村道路安全隐患 整治工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1249062.0000元合同金额: 124.906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通局办公室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扫描全能王 2026-09-29 15.36.pdf扫描全能王 2026-09-29 15.36.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杭锦后旗第二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6-09-1209156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杭后政采计划[2026]01076-第1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杭锦后旗第二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6-09-1209156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杭后政采计划[2026]01076-第1页-赔偿金。2.1.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2.1.5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五倍金额的赔偿金。2.1.6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2.1.4、2.1.5五条。2.1.7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承包。2.1.8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2.2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2.3自然终止合同规定的承包服务期满,承包自然终止。在承包服务期内乙方服务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在下一年度续约。3.承包终止后果3.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3.2上述2.1.6、2.1.7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3.3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代理费及10%的手续费。4.不放弃权利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附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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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6)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2.乙方权利义务-第5页-(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5)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8)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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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的人员配置1.乙方的人员配置1.1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号码:1.2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骨干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1.3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2.物业人员要求:(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除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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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向供方选定协调人投诉;3、提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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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供货协议、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一份。-第6页-采购人(盖章):杭锦后旗第二幼儿园负责人:闫小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巴彦淖尔市_杭锦后旗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杭锦后旗第二幼儿园电话:15048842532供应商(盖章):内蒙古君丽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安丽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陕坝镇龙宝东街原技术监督局二楼203室电话:13134780400-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