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A00000704681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软件系统开发1.013%项附件下载  膜力云平台功能新增及迭代升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膜力云平台功能新增及迭代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膜力云平台功能新增及迭代升级项目软件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旨在对“膜力云智慧水务运营管理平台”进行功能新增及迭代升级。该平台作为运营事业部数字化转型统建项目,已覆盖150家成员单位及300余个水务项目。为解决现有平台在环保合规闭环、集团成本穿透管控、数据查询性能及一线运维流程等方面的不足,本次采购内容包含:18项核心新增功能模块(涵盖全面预算管理、水质超标督办报警、集团级统计分析、权限安全管理等)、200余项原有功能优化(涉及设备巡检、报表填报及移动端体验等)以及时序数据库架构升级(PostgreSQL替换为TDengine)。中标人需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开发实施服务及2年质保,完成从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到部署培训的全流程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与现有生产、财务系统无缝集成,全面提升平台合规管控能力、集团化运营效率及基础支撑性能。 工程采购范围: 序号名称采购内容数量采购合同方式招标、采购控制价1膜力云平台功能新增及迭代升级开发项目  软件产品采购,建设内容包括18项新增功能模块、200余项原有功能优化及时序数据库架构升级。1公开招标130万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软件产品采购,交货地点:碧水源大厦。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计2027年11月1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资格与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持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软件开发供应能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前一天,至少具有一项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智慧水务类平台项目的成功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前一天为止签订的信息化或者智慧水务系统实施业绩。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9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月  12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月  21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需方按照本合同指定账号以银行转账、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国内信用证、快捷保理等方式)支付。 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需方的要求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起开始计算付款日期,需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供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需方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需方,供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供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新的含税价格=原含税金额/(1+原增值税税率)*(1+新税率),否则需方有权拒付款项。 每笔款项由供方提前交付相应金额的合格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需方收到发票后按以下方式付款至供方指定账户。 预付款(50%):合同签订生效后 ,乙方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作为预付款,用于项目启动及前期资源投入。 <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