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7874预算金额:5848000.0000采购品目: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于敏项目负责人:于敏 项目概况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ZJ-ZG-2026589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848,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5,848,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0 - 1-2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凝胶渗透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1-3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电泳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1-4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自动定氮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1-5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纯水机5(台)详见采购文件 643,000.00 - 1-6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微波消解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0 - 1-7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旋转蒸发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1-8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低温冰箱5(台)详见采购文件 325,000.00 - 1-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熔点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 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 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①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②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联系方式:020-32447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姐电话:020-87385151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9日相关附件: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招标文件(2026092901).zip(第五批)-4.pdf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7874采购项目编号:GZZJ-ZG-2026589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采购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6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4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7874采购项目编号:GZZJ-ZG-202658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848,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5,848,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1-2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凝胶渗透色谱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1-3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电泳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1-4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自动定氮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1-5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纯水机5.00(台)详见第二章否1-6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微波消解仪3.00(台)详见第二章否1-7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旋转蒸发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1-8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低温冰箱5.00(台)详见第二章否1-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熔点仪1.00(台)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凝胶渗透色谱仪凝胶渗透色谱仪3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电泳仪电泳仪4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自动定氮仪自动定氮仪5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纯水机超纯水机6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仪7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旋转蒸发仪旋转蒸发仪8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熔点仪熔点仪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第2页-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①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②若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