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EZC2026-G3-01137-YNZY-0073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普洱佳海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68号中心商务区二期8幢10层G1001号报价:0.01(%)91.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全部食堂餐饮服务、送餐、会议接待用餐,含食材采购加工、食堂运营及食品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全部人员、食品安全、应急送餐、食堂管理要求。正常早餐、午餐及晚餐就餐时间;如遇采购人特殊情况需提供就餐,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配餐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纪娅,金发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谢宇,王丽,谢应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3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预算金额:210万元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本次中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地 址: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 联系方式:0879-231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联系方式:133087926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永祥、袁静、任有强、何明应、唐齐电 话:13308792684 1 附件信息:中盈招字P2026065(重)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x236.4K中小企业声明函246.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行政区域普洱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6:19评审专家名单纪娅,金发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谢宇,王丽,谢应珏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永祥、袁静、任有强、何明应、唐齐项目联系电话13308792684采购单位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采购单位地址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9-2313258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8792684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附件2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6065(重)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4第四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7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盈招字P2026065(重)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6065(重)2.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10万元4.采购需求:民警食堂餐饮服务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下年度是否续签或者重新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9月8日00:00至2026年9月15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zyzb.html(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3.3标书售价(元):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以前。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开启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应知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本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5.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联系方式:石老师,19308790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联系方式:13308792684、173871887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永祥、袁静、任有强、何明应、唐齐电话:13308792684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思茅区财政局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号联系电话:0879-2139459第2章招标需求

一、整体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服务广大民(辅)警、职工为宗旨,实行整体外包(加工服务、食材采购和配送全部打包采购),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本项目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要点具体要求1产品相关要求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其他未列标准按最新执行标准实施。 2.产品来源安全、可靠,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食品级产品需要标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加工环境、加工方式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 (1)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 (2)经销商性质的响应人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 4.禁止供应货物来源不明、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过期、变质、霉变等产品。 5.冷冻货物供货: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提供必要的可追溯证明。2验收标准1. 交货质量检验 1.1 证照检验(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配送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产品检验证明》。(2)蔬菜、水果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3)配送食用油时需提供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4)配送大米时提供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1.2 实物检验: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1.3 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中标人代表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交货现场进行问题确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采购货物、运输、验收、缺陷保证期内的更换、补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