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DJYXM2026-25-2
二、合同名称: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6083270010020
四、项目名称: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 址: 承德市承德县联系方式:0314-3116019供应商(乙方):承德润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磴上乡坡西沟村联系方式:0314-311601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777707.90合同金额: 277.77079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项目建设期:2026年10月至2028年12月,工程施工期:2026年10月至2027年6月。 建设地点为承德县鞍匠镇大甸子村;大营子乡梆子沟村、大营子村、桲椤树村、幸福村;刘杖子乡二道营子村、孟家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标段.pdf2标段.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业主单位: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施工单位:承德润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经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德润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此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2.工程建设地点:承德县鞍匠镇大甸子村;大营子乡梆子沟村、大营子村、椁椤树村、幸福村;刘杖子乡二道营子村、孟家庄村。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人工造林1668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2026年10月至2028年12月。工程施工期:2026年10月至2027年6月。(1)施工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施工单位完成人员、苗木、机械及全部小班地块踏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进场施工;(2)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施工工程量的40%。(3)2027年6月底,完成施工工程量的100%。(4)2028年12月底,完成补植、管护、抚育等全部建设任务。第三条质量要求-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标准和《河北省“三北”工程建设主要技术细则》、《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苗木、整地、栽植、围栏、宣传碑、管护等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建设质量要求为:工程优良,苗木成活率90%以上、保存率85%以上。第四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柒万柒仟柒佰零柒元玖角,(小写:2777707.90元)。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位:元人工造林1668亩项目名称措施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林地清理370296延长米0.34125900.64整地938083.20鱼鳞坑123432穴7.60938083.20栽植442257.30油松102675株3.62371683.50山杏20757株3.4070573.80苗木910824.93油松102675株7.66786490.50山杏20757株5.99124334.43管护360641.83幼林抚育1668亩103.00171804.00抚育2次/亩围栏4820延长米26.00125320.00宣传碑1座15145.8315145.83管护1668亩29.0048372.00管护3年总价2777707.90第五条付款方式-2-工程建设资金根据市级要求实行报账制,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作为农民工工资;第二次付款:工程施工完成经成活率(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含预付款);第三次付款:补植、管护、两次抚育(2027、2028年各一次)完成后经保存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如有竣工结算,以竣工结算价款为准。如上级对工程资金支付有其他要求,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第六条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合格评估报告后,业主单位组织成活率(县级)验收、保存率验收,验收合格后随时迎接市级、省级检查复核。第七条各方权利和义务(一)业主单位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全面管理,监督业主单位履行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管理职责;2.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负责国债资金、省补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4.及时通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5.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项目作业设计表、小班位置矢量图等必要的工程施工资料;6.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开展主要施工技术培训;7.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项目年度验收和履行报账手续;8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发现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有权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下达整改通知,直至监督整改到位。(二)施工单位权利和义务-3-1.严格按照《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2026年度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工程建设,详细记录《施工日志》;2.将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建设,且应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出现拖欠工人(农民工)工资情形;3.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4.严格按照施工进度组织施工,自行解决施工道路、苗木运输、矛盾纠纷等影响和阻碍施工问题;5.不得擅自改变造林地块、树种、密度等建设内容。若因施工条件变化确需变更的,应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经业主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实地勘验核实确需变更的,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6.服从业主单位管理,对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的项目管理工作相关会议,应由法人或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在造林时苗木需要进场,需提前一天通知业主单位工作人员、监理人员对苗木进行检验、对整地进行检查,整地、苗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造林,同时应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带水印的整地鱼鳞坑、苗木及造林、围栏、宣传碑等现场的影像资料。1.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明确安全员,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雇佣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各项保险,如未办理而出现任何伤亡事故责任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部赔偿及履行全部赔偿程序;3.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县防火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防因工人携带火源进山、机械设备使用不当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如因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原因引发火灾,则由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全部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4-4.施工单位应将苗木、人员、设施设备等工程物料运输纳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产生的废弃物应专人收集妥善处置:6.如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与业主单位无关第九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若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作业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将对施工单位违规的部分给予第一次警告并要求整改完善,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合格,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若同一问题连续发生两次将给予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内完成整改,若第三次发现同一问题,监理单位将直接上报业主单位并建议终止合同。3.未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期限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4.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现拖欠工人(农民工)工资的;5.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的;6.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且处置不主动、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7.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业主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通知送达施工单位时即生效,业主单位将另行发包选择施工队伍施工,确保工程进度。第十条违约责任1.施工单位无特殊原因(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未按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和时限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业主单位根据未完成的工程量扣除1.5倍投资,用于工程后期建设,并终止合同。-5-2.由于旱灾、森林火灾、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未能按要求的标准和时限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由向业主单位申请核准后,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各方应及时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业主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定,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八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执四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大业主单位: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施工单位:承德润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交车签定日期:2026年9月28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