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DZB-2026-03

二、项目名称: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陕西屹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154号13幢易和蓝钻11303室 1,549,875.00元 8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工程类(陕西屹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1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项目工程交付详见磋商文件30李艳花陕2612223037691,549,87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佳威(采购人代表)、陈贵梅、马建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收取。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1.38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地址:黄龙县崾崄乡联系方式:15349119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联系方式:13379311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光耀、张建荣、冯彦龙、郭忠阳电话:13379311502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9日相关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1).pdf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1).pdf项目编号:XDZB-2026-03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DZB-2026-03项目名称: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54,306.87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554,306.87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554,306.87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项目工程交付1(项)详见采购文件1,554,306.8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烤烟炉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3.8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12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

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凡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鲜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购买磋商文件;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地址:黄龙县崾崄乡联系方式:153491199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星光不夜城C4-410室联系方式:133793115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光耀、张建荣、冯彦龙、郭忠阳电话:13379311502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09月14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名词解释采购人: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新都鸿宇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标书: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的供应商二.供应商1、合格供应商(1)凡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的经营采购人所需服务的商家且具较大的经营规模,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能力;(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没有重大经济纠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2、磋商委托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2、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十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负。3、磋商文件的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为方便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十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的领取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5、磋商的处理依据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陕财办采资[2014]1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6、解释权归属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四.招标要求1、磋商文件内容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共一个标段:供应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响应无效;磋商、定标、签订合同均以标段为单位进行。2、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